漁護署8.30、9.5及9.6展開特別巡查 倘未妥善控制狗隻將即時執法
漁護署今日(28日)公布,將於8月30日、9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就妥善控制狗隻進行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署方表示,若於行動期間,發現狗主未按法例要求妥善控制狗隻,將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不會預先警告。
漁護署表示,為提升狗隻畜養人於公眾地方妥善控制狗隻的意識,減少因不妥善控制狗隻而引致的狗隻襲擊意外,將於周日(30日)及下周末(9月5日及6日)進行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
署方發言人說,漁護署人員將於特別行動期間,針對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加強巡查和執法。如發現畜養人未有按法例要求妥善控制狗隻,署方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不會預先警告。漁護署亦會利用這機會向市民推廣「負責任寵物主人」信息和講解相關法例要求。
發言人提醒市民,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更明確規定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在公眾地方時必須被人以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