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藉詞要女童變回異性戀 涉多宗非禮 官不信事主證供裁罪脫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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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得知同居女友的11歲侄女是雙性戀者後,聲稱要教她性教育,令她變回異性戀,藉詞大肆非禮,包括要女童為他口交,和摸女童的胸及大腿等。男子否認6項非禮罪受審(DCCC 1111/2024),案件今(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法官謝沈智慧決指,女童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其證供自相矛盾,如就其中一次非禮事件,女童一時指被告將下體放入她的私處,一時又指在私處外。法官拒接納女童的證供,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被告CTL,46歲。他被控於2022年6至7月,6次非禮X。X於涉案時11歲。

被告CTL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所有非禮罪名不成立。(黃浩謙攝)

X向社工指多次被迫口交 證供只提一次

法官在裁決指,X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其證供自相矛盾。如X一時指姑姐(即被告女友)比較惡,被告則經常責罵X,她從來都不喜歡被告,但她一時亦指很喜歡姑姐和被告,兩人都很關心她。此外,社工指X表示多次遭被告迫口交,但根據X的證供,只有一次口交的事件。

指被告會關CCTV一時又稱沒看到

法官續指,X最初指每次被非禮,被告都會關掉住所內的閉路電視。惟X後來指沒看見被告關掉閉路電視。就其中一次非禮事件,X一時指被告將下體放入她的私處內,一時又指在私處外,或記不起被告下體所放位置。

X想繼續住在被告單位

就最後一次非禮事件,X稱很開心很快可以離開被告住所,不用再見被告。惟案中不爭議,X母要求X返回原本的住所,X不同意,表示希望繼續居於被告單位。母親威脅要斷絕關係,X才同意返回原本的住所。法官拒接納X的證供,遂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

X指被告稱要教授性知識非禮

控方案情指,X涉案時到被告和姑姐的單位居住。首次性侵於2022年6月發生,被告稱要向X教授性知識,又指X是雙性戀屬嚴重問題,要協助X變回異性戀。被告從後拉下X的內褲,用手指碰觸她的私處逾5分鐘。其後,被告摸X的胸,至X表示要上廁所,被告才停手。被告又在單位內,要X替他口交。

X稱遭推在床上非禮

同年7月,被告和X到X母租下的單位清潔。期間,被告把X推倒在床上,要X吻他的咀,X最終屈服。被告之後脫下褲子,並掀起X的裙,拉下她的内褲,以自己的下體摩擦X的私處。此外,被告亦摸X的胸。

在學校附近停車摸大腿

控方案情續指,被告曾開車載X到學校,並接X的表弟妹放學。被告把車停泊在學校附近時,曾摸X的大腿和胸。最後一次性侵時,X正收拾行李,被告吻她的咀約1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