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桌球選手傲慢 無業漢涉把選手推出馬路 案件開審
無業漢到新蒲崗桌球室看人比賽,疑不滿有選手態度傲慢,賽後尾隨該選手,並涉在巴士站把該選手推他出馬路,令該選手撞向一輛剛開出的巴士,選手因而手部受傷。無業漢今(7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指控,案件開審(DCCC 88/2025)。事主將出庭作供。
被告謝智康,29歲,無業,否認1項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4年10月14日在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638號譽.港灣外的巴士站,意圖使陳嘉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導致陳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到桌球室看人比賽
開案陳詞指,被告在2024年10月14日晚,在位於新蒲崗的「新天地桌球城市」看陳嘉健和區子軒的桌球比賽,被告與陳區等人並不相識。
賽後把一名選手從巴士站推出馬路
兩名選手賽事後離開,被告尾隨他們到譽港灣外的巴士站,當時一輛98C巴士剛上落客完畢,並剛駛離約半米距離時,被告突從後把陳推向該98C巴士,陳失平衡跌倒,肩膀撞到巴士車頭位置,扭傷了手腕。被告亦因推撞而失平衡。區見狀拍門叫司機停車,被告趁機逃走。
被告稱不滿陳比賽時態度傲慢
被告2日後被捕,他警誡下稱不滿陳比賽時態度傲慢,因此在賽後找機會報復,一時衝動襲擊陳。被告稱,他當時用右手手肘擊打陳的背部。
控方指,被告非法及惡意地擊打陳的背部,將陳推至車道並推向一輛正在行駛的巴士路徑,意圖對陳造成嚴重身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