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紅衣男認非禮夜歸女 稱遭迷你裙吸引色心起 判囚4星期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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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紅衣的無業男,涉深夜在筲箕灣從後箍一名穿短裙女子的頸部,並掃胸及企圖強吻。女途人受驚大叫,幸得在附近健身室的男學生出手相助。無業男被捕後稱,被事主的迷你裙吸引,色心起而犯案,他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ESCC2225/2026)承認一項非禮罪。

裁判官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雖然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但案發時夜闌人靜,若然沒有途人阻止,後果不堪設想,判被告入獄4星期。

被告馮浩賢(29歲,無業)承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6年9月15日,在筲箕灣南安街休憩處猥褻侵犯女子X。

被告馮浩賢犯案時遭途人制止。(_fatcheung_/Threads)
警方在場問話。(_fatcheung_/Threads)

箍頸掃胸兼想強吻

案情指,事主X在2026年9月15日從愛秩序灣步行至案發的休憩處,她未留意到坐在長凳的被告。同日凌晨1時多,事主從被告身旁走過,她察覺到對方舉起手機意圖偷拍,但未成功。被告隨即站起尾隨她,並突然從後方箍住事主頸部掃胸,試圖強吻。

男生聽到呼救聲下樓施援

事主隨即避開,並用膝蓋踹開被告,同時大聲呼救。其時一位在附近「24/7 fitness」的男學生聽到呼救聲,即下樓施以援手及報警。被告的作案過程被附近的閉路電視及男子的手機拍下。

被告被事主所穿的迷你裙吸引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因色心起而犯案。他當時正在休息,事主剛好路過,他被事主所穿,具挑逗性的迷你裙所吸引,於是尾隨她。儘管事主叫他走開,但他並未有理會,反而出手非禮。被告又稱,案發前一天午夜,他因失業跟父母發生爭執。他為平復心情而隨機登上巴士前往銅鑼灣,並步行至案發的長凳休息。

官稱若沒有人制止後果不堪設想

裁判官指,本案有一定嚴重性。雖然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但案發時夜闌人靜,若然沒有人制止,後果不堪設想,判他入獄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