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涉門外貼煽動刊物 報告指患思覺失調 稱冤枉官排期10月審
六旬婦涉於2024年在其住宅單位門外張貼有關煽動憎恨國家及特區政府的刊物,被控一項「煽動罪」(WKCC420/2026)。法庭早前為其索取精神科報告,內容提及她有思覺失調及懷疑妄想,但適合答辯。六旬婦今(21日)在庭上稱:「法官大人,我無犯罪,佢哋冤枉我。」否認控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排期至10月14至16日,以中文審訊。控方透露,有兩名市民及兩名警員作證人,另會依賴1.5小時的錄影會面及被告的招認。六旬婦有保釋申請被拒,還押候審。
女被告楊秋琪(61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罪指,她於 2024 年 3 月 23 日至 11 月 4 日期間,在天水圍天頌苑一單位,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展示該等刊物,即在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及印有或帶有陳述的物品,並公開展示該等旗幟及物品,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c)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d)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報告建議3個月醫院令
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思覺失調及懷疑有妄想症,建議三個月醫院令,但適合答辯。被告指,不同意報告指她對施襲的保安有偏見及妄想,又說:「法官大人,我無犯罪,佢哋冤枉我。」蘇官因被告不認罪而排期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