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女學護偷同事名牌袋 稱遭爛賭前度所累至財困 囚5月2周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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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醫院女學護,前年涉在護士宿舍先後偷取兩名女同事的Gucci銀包及Celine手袋等財物,並將之變賣,偷走內裏財物並變賣手袋。學護早前承認盜竊及企圖盜竊共5罪(DCCC1534/2025),求情稱遭爛賭前度男友情緒勒索,借出10萬元致陷入財困。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余俊翔今(23日)判刑指,被盜財物價值不菲,被告有預謀犯案,考慮到案情及她遭前度苛索金錢,判監5個月兩周。

女被告葉靜怡(28歲)承認2項盜竊及3項企圖盜竊罪。

女被告葉靜怡在區域法院認罪被判囚5月2周。(黃浩謙攝)

被告很大機會被吊銷其專業資格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在案件曝光後感到羞恥和後悔,她很大機會被吊銷其專業資格,對她而言是嚴重的懲罰。她希望改過自新,服務社會,若法庭認為適合判即時監禁,希望可給予較大折扣,並判緩刑。

被告對拒絕他人有罪疚感

法官余俊翔引述求情指,心理學家認為被告受父母離異影響,形成了必須對其他人的幸福負責的想法,她對於拒絕他人有罪疚感,以致無法與前男友劃清界線,最終陷入財困。

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

余官直指本案案情絕非輕微,被告第2次犯案時刻意在下班時,到不是她所屬的更衣室盜竊,閉路電視顯示她曾開門但不成功,再趁其他人開門時進入。余官指被告不是單純的機會主義者,是有預謀犯案。被盜財物價值不菲,被告丟棄事主部份物品不但對事主不便,更有威脅私隱之嫌。余官考慮到案情、犯案手法及被告遭前男友苛索金錢,就5罪判監5個月兩周。

蘇姓事主開儲物櫃發現手袋被偷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在瑪麗醫院任職學護。在2024年10月13日中午,蘇姓女護士將棕色Gucci銀包放入手袋內,並放置於3樓儲物櫃,手袋內還有身份證、信用卡、駕照和200元現金等。蘇晚上開儲物櫃時,發現手袋物品不翼而飛。調查顯示,蘇的信用卡曾被人盜用,3筆交易金額介乎16元至193元,全部支付不成功。

被告5個月後到另一舍宿偷竊

事隔5個月,被告於2025年3月19日再度犯案,她潛入非她所屬的宿舍2樓更衣室,趁儲物櫃未上鎖,偷走佘姓護士價值2萬港元的Celine手袋、價值3,200元的Loewe卡套、2隻戒指及一條Audi私家車匙等貴重物品。翌日被告隨即將Celine手袋及Loewe卡套帶往元朗廣場的二手名牌店Brand Off賤賣,僅套現3,800港元,並迅速花光。

法庭早前除下令將被告還押外,亦飭令被告須向兩名事主及二手名牌店賠償共9,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