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規劃|「住大啲」解蝸居痛點 人均面積缺質變怎建幸福感?
「實現更高居住標準」、「為提升人均居住空間創造有利條件」寫入五年規劃,開發中的北部都會區更成為示範區,將「逐步增加室內樓面面積」、「新建較大單位的比例提升」白紙黑字寫入港府承諾,無疑為保障居住權益邁進一步。然而,香港人均面積約172平方呎,遠低於上海、新加坡、深圳。要扭轉過去數十年納米樓、蝸居化「越住越細」,要考慮的不只是量變,還有質變。
如果說,一個200呎單位擴大至300呎後,仍然住着3、4個人,極其量由「極小蝸居」變成「小蝸居」。「住大啲」的衡量標準不只是樓面面積、新建大單位比例,而是「人均居住面積」。「住得細」的影響不只是生活質素,更有礙生育、人才落戶,不能成為香港未來發展的「絆腳石」。北都「住大啲」有條件成為港人最直接對五年規劃有幸福感、獲得感的一環,但能否做到取決於政府交出一個怎樣的願景想像。
提高北都人均居住面積已成跨黨派共識
北都「住大啲」最先引起社會討論早於今年5月。當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姚銘在立法會提出「提高北部都會區人均居住面積,構建宜居『幸福北都』」的議員議案。跨黨派倡議以北部都會區作為落實「住大啲、住好啲」願景的起點。當中,包括建議將公營房屋的人均居住面積由現時不少於7平方米,逐步提升至10平方米以上,並訂立分階段落實的量化目標。
「住得細」、「住得貴」是全社會以至國際對香港的認知和共識,拋出北都「住大啲」的願景,自不然引起市民廣泛好感。近日,著名YouTuber 「Torres Pit托哥」就「生育率還有救嗎?」議題到深水埗街訪,一名爸爸向他坦言,目前跟太太及子女共4人住在一個300呎單位,直指香港人不願生育的關鍵原因是「住嘅地方唔夠用」,「托哥」自己也披露成長的房間連一個車位面積都不如。
房屋是基本人權,「適足居住權」都是社會共識,更是列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基本人權之一,居住環境不只是四幅牆,更要有適宜居住的設施及空間,否則談何下一步人生規劃?值得肯定的是,五年規劃中不乏港府白紙黑字的承諾,如「實現更高居住標準」、「為提升人均居住空間創造有利條件」、「逐步增加室內樓面面積」、「新建較大單位的比例提升」。
公屋先行確立居住空間底線有跡可尋
然而,最直接「為提升人均居住空間創造有利條件」的方法,就是訂下具體的人均居住面積標準。提高人均面積如行會成員、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所言是民心所向,幸福北都的必由之路。究竟官員心目中,10平方米還是15平方米才稱得上「高居住標準」呢?仍然是一個問號。五年規劃發布前,觀乎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說法,似乎不打算解答這條問題。當時她說「政府並非以人均面積做出發點,因為政府難以掌控一個住宅單位內的居住人數」。五年規劃發布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亦說「不會硬性訂立單一數字作指標」。
兩名主責北都「住大啲」的局長,對於訂立人均面積的說辭,是否站得住腳呢?「難以掌控單位內居住人數」因此不訂人均面積標準,很容易跌入思考誤區。
先不談私樓、居屋居住人數掌握否,至少房屋署直接管轄的公屋,經過多年家訪抽查打擊虛報戶籍的經驗,如要核實居住人數,應該難不倒部門,最低居住面積是否應由公屋做起?設人均居住面積的最大意義是政府願意行出一步保障居住,提升市民幸福感,至少認為五年規劃與自己有密切關係,大可以從公屋、居屋着手,北都亦是契機。
退一步而言,政府不能迴避的是究竟政府落一個目標、定論,好讓私人發展商建屋時作參考。究竟認為人均擁有多少居住面積才算合理適切的居所?既然公屋租戶實際的室內人均居住面積14.3平方米,是否由現行不少於7平方米,提升至房委會成員所建議不少於8.4至10平方米?至少設一個封底標準?
參考周邊地區訂宜居指標 打破「越住越細」宿命
讓市民安居樂業,並不能只考慮上樓速度,應同時重視居住質素。即所謂除了量變,還有質變。香港人均面積約172平方呎,即約16平方米,反觀上海、新加坡、深圳的260、270、300平方呎,全部均遠高於香港。不論任職發展商恆基兆業執行董事的地產建造界立法會議員黃浩明,抑或主要政黨負責人,也提過要設人均面積,可說是社會和政界共識。然而,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無提設「最低人均居住面積」,「住大啲」的目標並非加建大單位、增加室內樓面面積便滿足到。
簡單舉個例子,如果說一個200呎單位擴大至300呎後,仍然住着3、4個人,極其量由「極小蝸居」變成「小蝸居」。「最低標準」不是「人均面積」,這種「下限即上限」的政策惰性現象要警覺。「住大啲」的衡量標準不只是樓面面積、新建大單位比例,而是「人均居住面積」。牽一髮動全身,「住得細」的影響不只是單純的民生福利訴求,長遠有礙生育、人才落戶、拖累香港經濟轉型,不能成為香港未來發展的「絆腳石」。兩萬元獎勵金、累進子女扣稅只是錦上添花,根本性問題——居住標準質素更急待解決。
北都造地降成本成改革契機
若市區地小人多是「住得細」的辯解理由,未完成開發的廣大北都土地,是一個勇敢踏前一步訂下「最低人均居住面積」的契機。事實上,只要推行「農地農價」的改革,擺脫「高地價」的束縛,就可降低土地成本和建築負擔。讓單位面積提升的同時,不至於令單位總售價上升過多,更可避免首次置業家庭因單位總價過高而難以上車。
放眼世界,英國2015年起只有一個床位的新建單層寓所,至少要有398.26平方呎;台灣一人戶的最小居住樓地板面積為140.68平方呎,名為「基本居住水準」,未達標者可獲租金補貼。香港公屋為例,供一至三人居住的A型及B型小型單位在2015至2024年間佔比高達36%至67%。供四至五人居住的D型單位,面積也只有35至36平方米,較舊制下兩房單位面積中位數小。私樓又如何?近三年新落成私樓有一半單位少於40平方米,2011至2015年平均建築面積75至80平方米,過去數年跌至39至47平方米。
以「住大啲」藍圖兌現幸福感承諾
北都「住大啲」有條件成為港人最直接對五年規劃有幸福感、獲得感的一環,但能否做到取決於港府交出一個怎樣的願景。能否跟年輕家庭拋出一個想像空間,確保孩子讀小學時至少有一張個人書枱?讀中學時至少有獨立房間?大學帶伴侶回家見家長時,昂首有自信地介紹這個家?當日提出北都「住大啲」議員議案姚銘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提高生育率與「住大啲」有莫大關連,直指新建單位「越起越細」,如果用公屋概念,基本最低人均居住面積編配標準為7平方米,坦言即使增至10平方米,2人居於一個200呎單位,反問「點會有生活空間畀大家相處?」
他說,本港90年代仍不乏600至700呎大單位,供4至5人住,目前同樣的居住人數,市場上最多是400至500呎的單位,舊式居屋單位才有真正的大單位供應。他認為,未來房屋政策應向二孩、三孩家庭傾斜,舉例指新加坡組屋政策都有「第三胎優先購屋計劃」。
姚銘強調,由居住空間引發的生育問題,亦影響香港未來人才,負責任的政府不可以單靠外來人才,應主動出擊改善居住環境,令更多人願意生育才是根本計策。若政府就人均居住面積訂立標準,他認為至少可對私人市場「起大啲」有鼓勵作用,更配合宜居標準。對北都長遠發展亦然,「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增加10至20%,先吸引到人去北都做『開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