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客訛稱永久離港提早取460萬強積金 前富衞中介人串謀詐騙罪成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稱有強積金中介人涉嫌收賄,協助多名強積金計劃成員作出虛假陳述,訛稱打算移居內地永久離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涉款共460萬元。該名中介人今(2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其3名涉案客戶則於早前承認控罪。
積金局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向社會有效傳遞任何以非法手段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必定會受法律制裁的訊息,並強烈譴責有關強積金中介人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文書,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非法提早提取強積金。
廉署表示,強積金中介人黃錦輝,37歲,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時任保險代理,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其餘3名涉案客戶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52歲至53歲,早前已承認合共一項串謀詐騙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
暫委法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11月5日聽取四人求情,並將黃錦輝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訂於11月26日判刑。
訛稱打算移居內地永久離港 被廉署揭發
案情透露,黃錦輝於案發時是富衛的保險代理,亦是強積金中介人。於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黃錦輝協助多名客戶在永明信託有限公司開設強積金戶口,將其強積金轉至永明信託後,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
黃錦輝與數名客戶串謀向永明信託訛稱,該等客戶打算移居內地並永久離開香港,詐騙永明信託批准其提早提取強積金申請。惟廉署調查發現,該等客戶從來沒有到內地定居,亦無此打算。
廉署向法庭申請充公犯罪得益 待法庭排期處理
黃錦輝與部份客戶又使用虛假文書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有關虛假文書包括看來是在律師面前簽署的聲明書,以及僱傭合約。廉署調查發現,該律師從未為涉案客戶監理過任何聲明書,而有關客戶亦從未獲該名中國內地僱主聘用。
黃錦輝先後協助數名客戶不法提早提取強積金,並向他們各收取數千至數萬元款項以辦理相關申請。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黃錦輝涉案的犯罪得益,待法庭排期處理。
積金局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向社會有效傳遞任何以非法手段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必定會受法律制裁的訊息。積金局並強烈譴責有關強積金中介人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文書,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非法提早提取強積金。局方呼籲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亦不要受任何人士唆擺,以任何不當手段提早提取強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