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鳥稱海關疑引用國安法新規定扣台訂購書籍 海關:不評論個案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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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在囚人士組織候鳥今日(2日)表示,海關引用《港區國安法》新實施細則,沒收逾60本從台灣訂購的書籍。海關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評論,若發現具煽動意圖物品,將依法扣查按情況轉交國安處跟進。

候鳥表示,一批原定10月13日到貨的台灣書籍延遲約一星期才到,疑遭海關引用國安法新規定扣留。(threads@waitingbirdhk)

候鳥今於社交平台撰文指,一批原定10月13日到貨的台灣書籍延遲約一星期才到,運輸公司曾告知,書籍遭海關扣查。到貨後,候鳥發現原本應有兩箱的貨品,僅剩半箱書籍,超過60本書籍消失。

候鳥又說,運輸公司有一張海關「檢取物品收據」,顯示海關根據《港區國安法》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3 第 13B(1) 條執法。根據細則,「海關人員如在指明地方執行職能時,合理地懷疑某物品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可檢取該物品,而不論是否有人因為該物品而就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拘捕」。候鳥曾向海關查詢,惟只獲簡短回覆,未解答檢取原因。

候鳥稱,該批書籍並非新產品,曾不止一次從台灣進口,有關書目在如一門市及部份獨立書店均有發售,過去當局不曾指書籍涉及危害國安,希望能取回書籍。

海關回覆《香港01》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評論。若發現具煽動意圖物品,將依法扣查按情況轉交國安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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