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裝修投訴增三成 工程逾年始揭家俬有蠱惑 海關授四招自保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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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業主或公屋居民新居入伙,必定迫不及待裝修成理想家園。香港海關今年首7個月,錄得107宗家居裝修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三成。有小業主經歷一年之久的裝修後,在收樓時發現「貨不對辦」,惟因工程歷時太長舉證困難。海關人員經調查揭發,屋內的櫥櫃、衣櫃及傢俬都有「蠱惑」,其價錢、品牌、質料等與合約有出入,即使不是「次貨」,涉案承辦商最終涉違《商品及說明條例》定罪。

海關提醒小業主,要「貨比三家」、「留意收費」、「書面記錄」及「查證牌照」,以保障自身利益。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蔣依莉(右一)上周五(2日)到菁田邨,向居民派傳單提醒謹慎選擇裝修公司。(孔繁栩攝)

屯門新屋邨菁田邨及和田邨相繼入伙,涉9,000多個單位,屋邨中有裝修公司進行推廣。海關上周五(2日)到菁田邨向新入伙居民派發傳單,提醒謹慎選擇裝修公司。

即使非「次貨」 與合約不符可被控違《商品條例》

海關今年1月至7月接獲107宗涉及家居裝修的不良營商舉報個案,較去年同期82宗升約三成,其中一宗個案的裝修工程已歷時一年,但投訴人懷疑「貨不對辦」,並已對細節印象模糊,海關展開調查期間,細閱了逾百頁合約、圖則與相關文件,超過20多個小時與投訴人會面,最終找出「蛛絲馬跡」,原來單位內的櫥櫃、衣櫃及傢俬的價錢、品牌、質料等,與合約有出入,雖然未必是「次貨」,但足以涉違《商品說明條例》中的「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涉事裝修商人最終被定罪。

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蔣依莉表示,海關今年1至7月收到107宗不良裝修營商舉報個案,比同期增三成。(孔繁栩攝)

裝修商巧立奏追加收費:拆門不包括拆門框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蔣依莉表示,現時涉裝修工程投訴類別主要有四大類,第一類是「裝修費用」問題,差價由數萬至幾百萬元不等,她指不良商戶會在簽訂合約後,巧立名目追加收費,例如「拆門唔包括拆門框」,要拆埋門框就加錢。

第二類是工程項目「貨不對辦」,裝修師傅可能會貪圖便利,偷工減料,私下更改睡床寬度、櫥櫃高度、地板磚型號等,以減低成本;第三類是「先斬後奏」,「裝修公司擅自增加項目,做咗先同顧客講」,惟由於裝修工程時間緊急,每當涉及錢財爭詏,消費者往往只能無奈地接受。

第四類是裝修公司「缺乏工程牌照」,「有啲商戶為求生意,不惜信口開河,訛稱自己係持牌或者係合資格嘅承辦商。」待工程出現問題,顧客才知上當受騙。

海關提醒,任何人違犯《商品說明條例》的「應用虛假商品說明」以及「誤導性遺漏」,一經定罪最高可罰處50萬元並監禁5年。

海關提醒市民挑選裝修服務時需貨比三家。(孔繁栩攝)

貨比三家勿貪平 書面記錄任何改動

蔣依莉提醒消費者,選擇裝修公司時要貨比三家,挑選信譽良好的承辦商,「遇到報價特別平嘅承辦商,消費者要格外留神,避免墮入不良商戶嘅陷阱,得不償失。」其次要看清報價單與合約內容,了解會否有額外收費;工程期間若有改動或有後加工,須以書面記錄,不能輕信口頭承諾;消費者亦應了解工程是否受法例規管,工人是否持有合格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