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少年」陳以晉接追討賠償信 須付受傷督察有薪病假共15.6萬元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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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岳少年」的陳以晉2019年9月北角衝突中,涉襲擊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判刑10個月。目前在台灣讀大學的陳以晉今向傳媒表示,接獲警務處處長委託律政司發出信函,追討案中受傷督察合共155,850元僱員賠償,該名督察因傷放取78天有薪病假。警方回應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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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以晉展示的信函為由律政司發出,信中指受警務處處長委託,處理追討該名督察僱員賠償金。信中提及陳在2019年9月15日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一名督察,陳其後在2020年6月30日被裁定襲警罪等三項罪名成立。

信件提到在上述事件中,該名督察因遭到陳的襲擊而受傷,並放取78天有薪病假。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該僱員可獲全薪病假,故警務處處長委託律政司向其追討已支付的僱員補償金合共155,850元。

陳以晉形容晴天霹靂 警方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陳以晉提及收信時感「晴天霹靂」,因事件已過去兩年,目前他已在台灣展開其大學生涯,以為事情已告一段落。警方回應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在2019年9月在北角衝突中,身穿「岳」字灰衣、藏有伸縮棍、被指持棍襲警並協助3名示威者逃走。陳以晉承認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後,再於審訊後被裁定拒捕罪成,3罪共被判10個月監禁,至2020年12月31日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