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聯警一連四日全港打擊非法勞工 黑工及僱主等8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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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於周一(3日)起至昨日(6日),一連4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分別是代號「機靈行動」和「曙光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42個目標地點,包括商業大廈、住宅大廈及零售店舖,當中8人被捕。

被捕人士包括6名(2男4女)懷疑非法勞工(26至58歲)、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男僱主(61歲)及1名涉嫌當協助及教唆者的女子(65歲)。 

行動中,共8人被捕。(政府新聞署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