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太子站衝突 警認有向救護說所見範圍無傷者

撰文:魯嘉裕 孔繁栩 黃廸雯 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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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昨日(12日)召開記招,指取得一份8.31當晚消防員在太子站的通話紀錄的官方文件,當中9月1日凌晨00:15時有一段通話記錄顯示,警察向救護人員指月台並無傷者。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承認,一名負責設立封鎖線的警員,當晚有與救護員講過他所見的範圍中見不到傷者。謝振中指大家「不能睇一句說話」,過程警員有與救護員溝通,亦有嘗試理解其他位置以外有否傷者,於零時30分救護員成功到達月台,指見不到同事有任何原因刻意阻礙救援。

毛孟靜昨召開記者會,講述所取得有關消防831晚於太子站的行動紀錄內部文件。(資料圖片)
謝振中承認,831太子站當晚一名負責封鎖線警員曾向救護員表示所見範圍沒有傷者。(孔繁栩攝)

警方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就有關毛孟靜昨日指於831太子站一份消防通話紀錄,指警員向救護員指當時太子站並無傷者,謝振中指當時太子站外一帶有大量暴徒進行堵路、掘磚等行為,有救護員要落到太子站月台了解,當晚11時半一名先鋒救援人員先落到月台評估情況,亦有大量消防員到達現場,其後要求增援,增援於零時15分到達太子,約20分時見到警方一名同事,同事當時負責設立一條封鎖線,同事有與救護員講過他所見的範圍中見不到傷者。

指非刻意阻礙救援

謝振中指大家「不能睇一句說話」,過程警員有與救護員溝通,亦有嘗試理解其他位置以外有否傷者,混亂情況下個別警員對自己工作理解及真實情況有出入,警員有用時間與救護員溝通,於零時30分救護員成功到達月台,謝又指見不到同事有任何原因刻意阻礙救援。

指理解同事工作 認為回答非武斷

再有記者追問831當晚不只一次有警員聲稱站內無傷者,謝振中指其他個別情況他無法知道警員說過或做過甚麼,當刻情況混亂、太子站關閉及附近一帶有暴徒進行暴力行為,現時紀錄找到一個同事有作紀錄向救護員說過一句這樣的說話,「佢唔係講完果句就趕咗人走,係一個溝通過程,同事有再了解站內原來有傷者,指同事當時範圍內作溝通及了解情況,可理解同事工作,「睇唔到溝通過程有刻意阻撓」。

被問到警員回答是否武斷,謝振中指該句回答是同事溝通中其中一句說話,過程同事有理解事件及作溝通,並非惡意阻撓救護員,認為做法合理不會用武斷形容,但指「永遠都可以再做好啲」。

記者會持續更新內容

【17:47】記協今日召開記者會,指警隊對傳媒懷敵意,謝表示,警方不會亦無意抹黑記協或任何記者,警方從來沒有指摘專業的記者會違法或搶犯。他又解釋之前曾提及「假記者」的 定義,例如對方拿著一張記者證,但機構不承認有這名記者,警方便理解是假記者,而於8月19日有一名懷疑澳門記者證,案件由灣仔刑事調查隊調查;另一類是有人穿著反光衣,可能有一個證,但傳媒聯絡隊上前了解時,對方會走,警方會擔心對方是否假扮記者;第三類是警方完全不認識的媒體,謝表示明白可能有人認為即使沒有該間傳媒機構,但對方在公眾地方亦可拍攝,但有些行為令警方很難理解,究竟他的角色是甚麼,以往6月警方曾在灣仔區執拾證件,當中有很多不知名機構,包括「北區小節」、「前線觀察」,而記者證上有「PRESS」字眼,但警方現場理解對方是否真的記者有困難;最後一類是學生記者,7月1日立法會事件中,有自稱某學校的記者被捕。警方在現場亦看過有人穿著反光背心,但未必有「記者」標記,但對方拿著相機、手機,很容易令警務人員執法期間,質疑對方是否記者。警方早前於沙田新城市廣場曾拘捕一名男子,該名男子正正只是穿著反光背心,並於警方拘捕其他人時作出阻隢。謝澄清,警方對於「假記者」的角度有很多種,但「我從來無講過記者係犯法」,從來說專業記者不會阻礙警方工作,亦無提過記者會搶犯,「警方深信呢一點」。謝希望警方與專業記者於混亂場合中,「我哋唔應該有任何敵對關係」,警方會全力協助記者採訪,亦願意於一個合適平台,與傳媒溝通如何在混亂場面中,讓雙方有效工作,而警方將來亦會繼續派傳媒聯絡隊協助記者採訪。

【17:44】對於警方向非當值同事伸縮警棍,有關枝數及獲發同事的詳情,方志堅指因涉及內部工作安排不便透露,強調警員使用需要跟足使用守則。方又重申警員需要執行職務機會提高,因此有此安排,指警員不會休班時參與行動,因人手編配屬警察總部統籌,不會讓非當值人員參加行動。另外有疑慮擔心有警員喬裝問題,方否定並指喬裝行動為嚴謹行動。

對於警棍使用如何以宗數計算,方指不會一日當一宗,例如於黃大仙龍翔道發生非法堵路,警員使用過警棍會作一宗,另外有人暴力破壞警員宿舍會作另一宗。方指於不同地方及事件有不同宗數,需要時間統計準確作交代及日後作跟進。被追問警方是否是地點作區分宗數,方指事件發生以地點作基本,「大致上可以咁去睇」,而於紀錄過程,方舉例一個長時間推進過程,同事未必每次記得使用數字,較簡單可以紀錄於那一個地方推進、驅散時用過警棍,同事會作簡單紀錄,另外如有警員以攝錄機拍攝都可作紀錄。

警方盡量配合和平集會舉行,過去9個月發生620宗需要通知警方的公眾集會,警方共發出594宗不反對通知書,即達96%。而對於是否近期民陣舉辦的集會遊行警方到會反對,郭進傑指市民都可見近月社會秩序、安全出現被以往更大風險,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考慮更多,警方不能因集會負責人能號召市民上街,而警方未能有辦法採訪有效措施確保集會能安全完結,而寥然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17:16】至於為何前線警員未清楚情況,就拒絕讓救護員進內,謝表示有關同事是其中一名凌晨15分負責封鎖線的同事,當時月台已有救護代表及消防人員進行評估及初步救援工作,「緊隨是一個溝通過程」,經了解後警方已隨即安排救護進內,「溝通出現的情況」與「刻意阻撓救援」是兩碼子的事情,只能確認有同事說過「拒絕救護入內」,但不能同意說過就等如阻礙救援。

方志堅表示,警方日常巡邏曾使用警棍,警方可清晰匯報及記錄,再向督導人員匯報,但於是大型活動中,涉及同事實在太多,或混亂場面時,「逐下計算」未必切實可行。而大埔案件中,被捕男生有投訴警察個案,同事究竟過程中使用多少武力、如何用,警員需要在調查過程中匯報,監管是健全。

【17:06】對於昨晚淘大商場合唱活動,一名男子與在場人士發生爭執被打傷,江永祥指昨晚7時,有人士於淘大商場內進行活動,一名男子途經商場,有示威者指男子用手機拍攝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及發生推撞,傷者被揮拳打面,眼口受傷,傷者其後報案,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正進行調查,案件列作襲擊導致身體傷害調查,初步有三名在逃男子。

【17:00】另外就警方需要就使用警棍作紀錄,警方於「踏浪者行動」中有否有關警棍使用次數的數字,行動部警司方志堅指,警方於使用武力有嚴格訓練及指引,亦要求作紀錄及督導人員進行監管,非「無王管」及「用咗就算」。但方志堅指於近3個月行動中要逐次統計未必切實可行,因行動中到過不同地方、歷時之久、暴力程度之高及頻繁,對警方是很大挑戰。方指例如一次推進行動,有機會可歷時一個多至兩小時,警員或會間斷地多次使用警棍,如要逐次統計有困難。方指於2014年佔中行動其間,警方向立法會提交的使用警棍次數是以宗數作統計,即行動中有多少次事件有用警棍或胡椒噴劑,強調非「無王管」,如後續有案件需要調查、法庭審訊需作證,或投訴個案出現,同事需要就當時武力及判斷解釋。

【16:54】再有記者追問831當晚不只一次有警員聲稱站內無傷者,謝振中指其他個別情況他無法知道警員說過或做過甚麼,當刻情況混亂、太子站關閉及附近一帶有暴徒進行暴力行為,現時紀錄找到一個同事有作紀錄向救護員說過一句這樣的說話,「佢唔係講完果句就趕咗人走,係一個溝通過程,同事有再了解站內原來有傷者,指同事當時範圍內作溝通及了解情況,可理解同事工作,「睇唔到溝通過程有刻意阻撓」。

另外有關有報道指9月7日大埔墟站一名被警員用警棍打至頭破血流的男學生入院後,其一名校友指男學生因左手被上手扣而要用骨折右手進食,警員又不准其家人餵食,謝振中指該名男子因非法集結被捕後留醫那打素醫院,警員於病床邊看守,右手傷所以左手被鎖手扣,是一般被捕人士羈留醫院的慣常做法。謝又指醫院內保安工作是警員工作之一,警方有情況下會為被捕人解手扣,包括去廁所等,而據警員紀錄該名事主食飯時其家人在場,並有與警員溝通,警員曾有講過可解開手扣,但家人溝通過後決定由自己餵食,因此不認同校友指警方不准家人餵食。

【16:52】就831事件,消防確認警方曾多過一次稱無傷者,謝振中表示當日凌晨12時30分,救護及消防允許進入月台,其中一名救護員要求另一名救護員協助,謝表示當他們到達時,已安排醫護進入,消防處亦有派人到月台處理,其後一名同事設立封鎖線,並明確告訴救護員站內見不到傷者,但認為只是「溝通」,部分警員可能不清楚整體站內情況,與月台同事溝通後,12時30分有讓救護進入。

有警員向記者施放胡椒噴劑,謝表示警方日常工作絕對不會針對記者,相信警員對記者不會有不好的意圖,但就之前所說,有很多示威者襲擊警方,警方只是制止有關行為。謝振中表示,自己作為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尊重記者及新聞自由,當尊重記者工作時,希望記者亦尊重警方工作,警方會協助傳媒採訪工作,但亦希望傳媒理解傳媒聯絡隊人數有限,不能派太多人到現場。警方正研究平台與前線傳媒工作者有更多溝通,希望有更多措施能協助記者採訪。

【16:36】網上流傳片段有警員揮耍警棍,江表示有關片段於2018年2月拍攝,有關警員是負責駐守槍房,同時確認影片與最近警方發放伸縮警棍予休班警無關,江承認拍攝有關行為不理想,有關警區已就事件進行調查,亦會調查有否人需要為事件負責。江強調,無論一名警員是否正在當值,警方需認真看待裝備及武器,警方只會於工作時使用有關裝備,警員需要合理解釋為何使用有關武器,警員亦需為個人行為負責。

【16:32】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早前指,於831太子站衝突當晚有救護員引述,有警員向救護員指當時太子站並無傷者,謝振中指當時太子站外一帶有大量暴徒進行堵路、掘磚等行為,有救護員要落到太子站月台了解,當晚11時半一名先鋒救援人員先落到月台評估情況,亦有大量消防員到達現場,其後要求增援,增援於零時15分到達太子,約20分時見到警方一名同事,同事當時負責設立一條封鎖線,同事有與救護員講過他所見的範圍中見不到傷者。謝振中指大家「不能睇一句說話」,過程警員有與救護員溝通,亦有嘗試理解其他位置以外有否傷者,混亂情況下個別警員對自己工作理解及真實情況有出入,警員有用時間與救護員溝通,於零時30分救護員成功到達月台,謝又指見不到同事有任何原因刻意阻礙救援。

【16:24 】被問到近日網上流傳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男子耍懷疑警棍物體的片段,江永祥指警方關注片段,經了解後片段為2018年2月某警署駐守槍房同事拍攝,與最近警方向休班警員發派警棍無關係,但江指片段中警員舉措不理想,相關警區正了解事件及跟進責任,重申警方對當值及休班指處理裝備都需認真處理,只可用於工作用途,同事需有合理解釋及對行為負責。

【16:22】就星期日港島區遊行,中區警區署理助理指揮官(行動)郭進傑表示,經過警方評估,基於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警方已於今日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郭表示,過去三個月大部分時間,原本和平、理性的遊行集會,輕易遭暴力示威者騎劫,而且短時間內演變成暴力衝突,示威者會用鋼珠、磚頭襲擊警方,武力升級包括大規模使用汽油彈、氣槍、削尖鐵枝等攻擊警方,亦嚴重威脅在場人士生命安全。在過去數星期,亦不難發現示威者大規模破壞公物,肆意堵路、破壞交通指示燈,近期亦有人刻意針對地鐵站破壞,影響其他人正常生活,亦有無辜市民受到波及,若有人與示威者持不同意見,便遭毒打及禁錮,由此可見示威者融入和平示威者中,利用他們作擋箭牌做非法行為。社會有聲音定9月13日為社會回應訴求死線,表明死線過後可能會將 行動升級,有見主辦單位呼籲周日激進示威者及和平示威者一起出席集會,向政府施壓,警方有理由相信激進示威者會借周日的活動作出暴力行為。郭指,主辦單位已提出上訴,上訴將於明日下午進行。

【16:09】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 ,前日至昨日有兩男子被拘捕,年齡分別22及29歲,涉嫌「停牌期間駕駛」、「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刑事毀壞」等。一名31歲男子涉嫌於6月10日於金鐘襲擊警員,今日於東區法院提堂。另外,有兩名分別56歲及58歲於8月7日清晨在彩虹地鐵站C出口附近,因意見不同發生推撞,兩人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被拘捕,案件亦已於今日提堂。

【16:08】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有關於昨日警方暫停舉行記者會,收到多人相繼致電詢問,謝指過去五周警方於周一至五都有舉行記者會,交代當日過去24小時發生重要事件或未來公眾活動,及讓傳媒可作提問及由警方回應,另外警方有透過不同渠道發放訊息,未來會按需要繼續舉行4時記者會,指警方暫時並無意短時間內取消記者會。

而警方於9月10日設立10條反暴力報料熱線,謝指過去數日社會大眾對此表示歡迎及支持。謝又稱上周末大型公眾活動中有激進示威者騎劫和平示威活動,堵路、縱火及破壞公眾設施。另外過去數日有部分市民自發舉行活動於不同社區表達訴求,整體尚算和平,警方不會鬆懈及會密切留意情況,但指部分活動有不同政見市民屢有發生衝突,有人搶走其他市民電話、發生肢體衝突甚至欺凌其小朋友,警方譴責事件不能接受。

周末天水圍及民陣遊行 同遭警方反對

有網民發起9月14日舉辦天水圍「親子遊行」,主辦人於昨(11日)傍晚收到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內容以安全為理由反對當日所舉行的親子遊行,發起人指會進行上訴。

民陣原定計劃在周日下午2時半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今收到警方就遊行及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於反對通知書表示, 6月舉辦的集會及遊行期間及結束後,附近地點會有示威者作出暴力行為,同時以鐵通等武器大規模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民陣已遊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