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放無薪假 租金逼人 團體:8成劏房戶下月無錢交租

撰文:黎靜珊
出版:更新:

無家人遇火警家當盡毀,肺炎疫情下頻密洗太平地令露宿者四處流竄,令人心酸。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近月接觸逾200個劏房戶,由於被逼放無薪假,高達8成住戶表示無力繳交下月租金,劏房業主態度強硬,部分租金更是有增無減。聯席促請政府設立短期失業救濟金,以免更多市民淪落街頭。

本港樓價高企,房屋問題備受關注,劏房在港十分普遍。(資料圖片)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街道人流減少,不少基層家庭賴以維生的飲食業首當其衝,員工不是被裁,則被逼放無薪假。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近月接觸超過200個劏房戶,高達8成住戶表示積蓄僅夠繳付4月份或5月份租金,至今已停工半個月至一個月,感到徬徨。組織幹事朱詠妍表示,劏房業主態度強硬,部分更要求加租,只有1、2戶劏房戶可獲減租,現時呎價維持在40至50元之間。

面對租屋壓力,朱指,租客只好嘗試向業主商討延遲交租,擔心劏房戶最終流落街頭。「點解疫情下唔同商場都有減租,但係屋租完全係冇跌過㗎呢?」她促請政府設立短期失業救濟金,協助放無薪假的市民解燃眉之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日前在立法會表示失業援助,需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建立制度較花時間,失業人士只能透過放寬綜援申領資產限額處理。不過朱詠妍指,綜援設資產限制,不適用於放無薪假但仍然屬於就業的市民。

勞工及福利局回覆《香港01》查詢指,建立失業援助金需要有「即付即收的稅務系統」、「有供款的社會保險制度」或「中央公積金制度」,而香港目前沒有這些制度,而建立有審查機制的失業援助金制度,需要社會共識,建立相關制度也需時,不能解目前燃眉之急。因此政府推出「保就業」計劃,以期在最短時間內保就業,避免裁員;及透過現有社會保障系統,發揮社會安全網作用,為最有需要的失業及低收入人士提供經濟援助。

有關租務問題,勞福局表示行政長官於1月14日公布10項民生政策新措施時,已提到為非公屋、非綜援低收入住戶提供現金津貼,以及研究推行劏房租務管制,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亦已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