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翻九巴|倖存者身心創傷未痊癒 聞判刑釋懷﹕告一段落

撰文:魯嘉裕 楊婉婷 邵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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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前年發生九巴翻側車禍,釀19死66人傷,肇事九巴車長今日(7日)被判囚14年及終身停牌。有車禍倖存者坦言,兩年過去,車禍造成的傷患仍未康復,亦未能走出車禍陰霾,乘坐巴士會感到恐懼。對於九巴車長判囚,有倖存者感釋懷,認為事件總算告一段落;亦有倖存者冀盼車長日後重投社會,能夠好好做人。記者重返事發現場,巴士站的擴闊工程已完成,並加設「白鴿籠」及降低車速限制至時速50公里。附近村民表示,巴士車速有改善,入彎時會收油,惟仍有重型車輛無視快相機,高速過彎,險象環生。

回顧2018年大埔翻九巴釀19死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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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九巴車長在高等法院承認19項誤殺罪,和19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合共38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自私,未理會乘客安全,判他入獄14年及終身停牌。

2018年2月10日傍晚,當時72歲的男傷者陳國祥(陳伯)登上九巴872線雙層巴士回家,未料到竟坐上「亡命巴士」。車禍一刻車廂內如人間煉獄,多名傷者浴血待救,有人被車窗壓下半身。事隔兩年半,陳伯對乘搭巴士的恐懼感沒有消除,「我好耐無坐巴士,根本唔敢坐!」,每當巴士搖晃會令他回想起車禍慘況,車禍後陳伯主要留家休息,即使外出亦避免坐巴士。

陳伯續指,車禍導致他頭、頸受傷,至今頸部神經線仍隱隱作痛,「我不時後頸會痛,有時仲會痛到上腦,眼都會好痛。」他目前仍未得到賠償,每次外出看私家醫生均需自費。對於涉事的九巴車長判刑,陳伯認為事件涉及人為疏忽,奪去多條無辜性命,「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希望佢(九巴車長)重投社會後,之後可以好好做人。」

另一名九巴車禍傷者Anthony(化名)表示,得悉涉事九巴車長判囚14年,令他得以釋懷,認為事件總算告一段落。事隔兩年,其健康及精神狀況頗差,反應大不如前,對工作有一定影響。

2020年7月7日,車禍發生了兩年後,現場路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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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重回大埔公路馬料水段近大埔尾村的事發巴士站,該處已完成擴闊巴士站工程,並在行車線及巴士站之間加設路壆欄杆,當巴士要駛入站頭時,需要提前減慢車速。該路段的車速限制由每小時70公里,改為50公里,並裝設俗稱「白鴿籠」的偵測車速攝影機。

大埔尾村村民李小姐表示,巴士司機應負責車上乘客的安全,意外奪去多條性命,認為判監14年合理,還死者公道。她又指,政府安裝「白鴿籠」等措施,巴士車速有改善,但重型車輛如泥頭車的車速未見減慢,「向呢度等車個時,成日要留意泥頭車會唔會衝埋嚟。」她認為駕駛人士未有吸取教訓,擔心車輛會受控。

另一名村民顏小姐亦認為判刑合理,指意外因司機駕駛態度欠佳及疏忽引致,他得到應得的懲罰。她又指,事發前上址車速必定會超出70公里,車輛落斜不減速,駛過出事彎位時甚危險。其後加設快相機,車輛駛經上址時車速減慢,巴士入彎會收掣,「但過咗快相個位,有啲車都會加速,都危險,但整體嚟講都改善咗」。

2018年2月11日,意外發生後翌日的路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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