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長旺道單位搗毒窟拘2男1女 包括經營者 檢冰毒及吸毒工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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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突擊搜查長旺道一單位,並搗破一個懷疑毒窟,在單位內檢獲2.1克、市值約800元懷疑「冰」毒,和一批懷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

行動中,人員在該單位內拘捕一名50歲本地女子,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另外兩名同樣58歲的本地男子,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其餘被捕人則已獲准保釋候查。

單位內兩名58歲的本地男子,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