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新例限制車輛流動裝置 警深圳灣香港口岸票控兩的士司機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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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5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不可超過19厘米長,相等於兩部手機大小,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午(25日)在深圳灣香港口岸打擊的士違例,派員喬裝乘客,發現兩名的士司機涉嫌「招攬乘客」、「駕駛時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及「未經授權使用車隊的士停車處」。人員將會發出傳票,票控有關司機。

兩名的士司機涉嫌「招攬乘客」、「駕駛時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及「未經授權使用車隊的士停車處」,將被票控。(警方圖片)

警方重申,行動仍在進行中,會繼續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的士違例事項,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