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霸3上樓名額 七旬租客要單丁執屋? 家屬倡租客優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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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發生至今多月,政府近日公布居民上樓執拾物品的安排及時間。昨日(1日)《香港01》報導有租客一家三口僅獲業主分配兩個上樓名額,今日(2 日)再有租客的家屬衛先生報料,指其獨居於宏道閣的七旬母親遭遇同類情況,由於業主態度強硬,企硬要用3個名額,租客只能派一人上樓,即使衛先生再次溝通,業主僅稱:「你自己搵何永賢(房屋局局長)溝通。」衛先生坦言單位內有大量物品,原本計劃和哥哥一同陪母親上樓,現時卻只能派一人,大失預算。他促請政府從善如流,考慮安排租戶與業主分開時段上樓,並讓租客優先入屋執屋,以保障財物安全。

(資料圖片)

租約按金已全數結清 但屋內大部分財物屬租客

衛先生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70歲的母親在火災前租住宏道閣17樓單位獨居約一年多。火災後,雙方經商量後已終止租約,所有租金及按金問題均已妥善處理及全數退還,雙方再無任何租務與金錢轇轕。

他指出,業主在單位內提供了入牆衣櫃、雪櫃、洗衣機、冷氣機等大型家電;其餘絕大部份物品,包括電視、梳化、床、衣物等物品,均屬於母親所有。

衛先生指,屋內大部分財物屬於母親,但卻只獲分一個名額。(資料圖片)

業主企硬要3個名額 反叫租客:「你自己搵何永賢溝通。」

早前政府公布會安排災民上樓,一戶一社工已聯絡衛母詢問上樓時間,但告知上樓需要業主登記作實,要求衛母與業主協商。然而衛先生聯絡業主如何分配4個上樓名額時,業主企硬表示會派3人上樓,只預留1個名額給衛母。

衛先生大感錯愕,因原本計劃與哥哥陪同母親上樓執拾,其後他客氣向業主解釋一個名額根本無法成事:「嗰度17樓,我一個人拖住兩個篋上去咩?亦都未必攞到咁多,好多嘢可能媽媽自己先知擺喺邊,有邊啲(東西)一定要執,我媽媽都需要上去。」然後業主拒絕,衛先生再次溝通亦無法改變業主決定:「佢最後嘅答案就係話,你自己搵何永賢局長溝通啦,去到咁都無乜好溝通啦。」

業主企硬要3個名額,反叫衛先生:「你自己搵何永賢溝通。」(圖為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七旬母難行17層樓梯 社工坦言無權改政策

面對業主的強硬態度,衛先生隨即向「一戶一社工」求助,希望可以彈性處理時間及人數。不過社工表示,在現行政策下上樓手續必須經業主登記作實,政策規定如此,社工並無權限改變政策或提供額外協助,只能將其個案向上級反映,看看會否酌情處理。

衛先生直言,現行的措施沒有考慮到租品及業主的物品實際佔比,租客作為單位實際使用者,實際上擺放了大部分私人物品,但業主可以有權分配名額,如只允許租客一人上樓,安排明顯不公,亦完全沒有顧及長者的行動力。

衛先生應考慮讓業主和租客分開上樓,而租客優先。(資料圖片)

屋內有金器現金 租客倡「分開時段、租客優先」防爭拗

衛先生認為業主絕對有權上樓,但建議政府應給予彈性,考慮讓業主和租戶分開時段上樓收拾。其次,基於保安考量,他認為應容許租客優先入屋。他舉例解釋,其母親希望取回單位內的個人證件(如出世紙)、衣物,首飾、金器、現金和外幣等,亦價值5至6位數,讓租客優先入屋取回財物,可徹底避免財物遺失的風險及雙方的爭拗。

衛先生續指,宏福苑火警後母親要四處奔波處理文件、找中轉屋、申請資助,幾個月來可謂身心俱疲,他直言:「佢好想快啲完咗件事囉,就係想攞返啲財物,咁就完啦,唔好再因為宏福苑件事再延伸落去。」

衛先生指母親過去數個月四處奔走,已經身心俱疲,只想盡快取回財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