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聯海關打擊快艇走私香煙 一周連破5案 檢逾$3500萬貨拘一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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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聯同海關在4月13日至20日期間,針對以快艇走私香煙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以打擊不法分子的收入來源。行動中,人員共偵破5宗案件,檢獲778萬支私煙,市值3,501萬元,並拘捕一名男子。海關揭發部分私煙包裝上貼有寄往海外的郵寄標籤,相信私煙除了供應本地市場外,不法分子亦會進行「二次走私」,會將部分香煙運往煙稅較高的海外市場,以獲取更高利潤。

水警聯同海關在4月13日至4月20日期間,就針對快艇走私香煙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以打擊不法分子的收入來源。行動中,人員共偵破5宗案件,檢獲778萬支私煙,市值3,501萬元,並拘捕一名男子。

水警小艇分區總區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達芬拿尼稱,在行動中,人員透過情報分析及策略性資源調配,在大嶼山偵破兩宗案件,檢獲約118萬支未完稅香煙及兩輛涉案貨車,總市值約553萬元,涉及應課稅值達391萬元。

達芬拿尼續稱,警方透過情報分析,鎖定香港不同地點的走私黑點並安排人員埋伏。行動中,發現走私快艇在偏遠地區的岸邊及沙灘停泊,並隨即將貨物搬上附近的貨車。當時機成熟,埋伏人員與水警船艇見時機成熟,立即採取執法行動。涉案者見事敗,隨即登上快艇逃去無蹤。

首宗案件發生於4月13日傍晚約6時,地點為梅窩附近水域,人員扣查一輛輕型貨車及49萬支私煙,價值230萬元;第二宗案件發生於4月15日晚上約9時半,地點為大澳附近,人員扣查一輛輕型貨車及約70萬支私煙,總市值約323萬元。水警正聯同海關繼續追緝涉案者。

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稅收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李嘉霖表示,海關近日聯同警方展開反走私聯合行動,重點打擊利用快艇經海路走私香煙的活動。根據海關與警方的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人員在接獲警方通報後隨即採取行動,於2026年4月15日接連搗破3個位於元朗及新田的私煙儲存及分銷倉庫。

行動中,海關合共檢獲約660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000萬元,應課稅值約2,200萬元,並拘捕一名報稱為司機的43歲中國籍男子。

(海關提供)

海關相信,該批私煙經水路走私入境後,隨即由貨車運往新界偏僻的鐵皮屋中轉站儲存及重新包裝。私煙集團利用不同大小及圖案的紙箱重裝私煙,偽裝成普通貨物以掩人耳目,方便運送。另外,部分私煙包裝上貼有寄往海外的郵寄標籤。海關相信,該批私煙除了供應本地市場外,亦會進行「二次走私」,將部分香煙運往煙稅較高的海外市場,以獲取更高利潤。

李嘉霖續指,由於海關加強打擊,私煙集團已改變以往使用大型倉庫儲存的做法,轉為將私煙分散儲存於新界多個規模較小的鐵皮屋,並盡快散貨,藉此分散風險及減少被查獲時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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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海關與警方的聯合行動,充分證明執法部門已建立由海面、沿岸監控至市區倉庫的全鏈條打擊機制,有效遏止走私違法活動。海關將繼續與警方緊密合作,聯手打擊海路走私。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海關正積極追查私煙的來源及去向,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水警小艇分區總區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達芬拿尼(左)及海關稅收罪案調查科稅收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李嘉霖交代案情。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此外,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及網上表格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