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五一黃金周 海關小紅書提醒新例 帶入境可罰$200萬判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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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月30日)起全面禁止管有電子煙,適逢明日開始「五一黃金周」,海關在小紅書、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电子烟,是不可以入境香港!」

今日開始,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亦屬違法;輕則被票控罰款3,000元,若違例品超出指定數量,最高更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亦提醒,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及加熱煙)入境會觸犯《進出口條例》,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200萬元及監禁7年,呼籲大眾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在小紅書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電子煙新法例。(海關小紅書截圖)
海關在小紅書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電子煙新法例。(海關小紅書截圖)
海關在小紅書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提醒電子煙新法例。(海關Facebook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