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對未來方向各有意見 冀政府居民共達互利共贏結果

撰文: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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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中,未被波及的宏志閣居民,繼去年12月後,本周三起一連五日(13至17日)分批再次上樓執拾。今日(16日)早上居民帶着大背囊、行李箱和搬屋用紙箱等陸續到達。有居民指單位是新裝修,直言「唔捨得」,但為下一代有安樂居所打算出售業權;亦有老街坊希望重返家園,冀政府和居民可達到一個互利共贏的結果。

對於宏福苑大火、現時無法回到家園居住,奉先生感到悲傷:「希望政府和居民可以達到一個互利共贏的結果,希望香港都好。」(黃偉民攝)

在宏志閣住了20年的奉先生,現時未有最終決定是否出售業權,只是他的孩子在這裏出生、長大,充滿回憶,自己是希望可以回到宏志閣居住,但亦尊重其他居民的想法。

對於宏福苑大火、有家歸不得,奉先生感到悲傷:「希望政府和居民可以達到一個互利共贏的結果,希望香港都好。」

奉先生上次因為不在港,錯過上樓收拾,今次回來希望取去夏季衣物及用品,並將一些較少用的物品暫存迷你倉。他認為宏志閣電梯無受損,僅得3小時收拾並不足夠,希望日後有更多機會上樓。

住宏志閣高層的袁小姐表示,其單位是新裝修,原以為當大維修完成,女兒又長大成人,將來「會輕鬆啲」,無奈一場大火令她要搬到過渡性房屋,猶如回到30年前的生活:「煮嘢食都煮唔到,用電磁爐,要踎喺地下煮嘢食。」說時忍不住掉下淚來。

不過為下一代着想,她打算出售業權:「因為而家單棟喺度,我要為下一代著想,無理由住幾年之後都唔知點算。」又嘆道:「呢件事發生咗,冇人想,政府都唔想,發生咗都要接受,人算不如天算。」

她讚揚政府做得好,認為各人意見不同,難以遷就,整體而言算是可以。至於是否希望召開業主大會,袁小姐不感樂觀,說:「都無用,宏福苑咁多人,次次字開會都係得個講字。」

政府今年2月21日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並在4月28日公布宏志閣的後續安排,5月14日陸續向宏福苑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8月31日或之前須交回,若業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熱線查詢。此外,若在6月30日或之前,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否則將不會涵蓋。

政府指,房屋局同步跟進草擬所需的法律文件,務求加快整體進程,協助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重申收購建議提供多元選項,業主可因應自身情況和需要作出最合適的選擇。

政府又指,收到業主簽妥的信件後,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

屆時業主能即時在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購置物業,選擇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則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