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鱷魚|區內街坊感擔心:養大咗有殺傷性
深水埗昨日(24日)驚現鱷魚。一條1.5米長的暹羅鱷被發現在大廈單位露台,最後愛協人員捉走,並轉交漁護署。涉事大廈今早未見有居民出入,有區內街坊坦言,若發現鄰舍飼養鱷魚必定會作出舉報:「對佢(主人)自己都有危險,養大咗有殺傷性呀!」。
消息指,警方其後拘捕一名鱷魚女飼主,並在單位另再檢獲多條蛇、蜥蜴和龜等爬蟲類動物。
據悉,警方在毗鄰大廈一單位內,再檢獲蛇、蜥蜴和龜等爬蟲類動物,連同該隻暹羅鱷至少30隻,部分屬瀕危物種。消息指,一名姓鍾35歲女子涉嫌非法管有瀕危動物被捕。
昨日(24日)中午12時半左右,警方接獲報案指大埔道54號一單位的露台,驚現一隻約1米長疑似綠色蜥蝪。惟愛協人員到場經檢視,證實是暹羅鱷,長約1.5米,捕捉後將牠轉交予漁護署。
據了解,男戶前晚已聽到聲響,但沒有理會,及至昨日下午才揭發鱷魚在其露台。
涉事大廈今日沒有居民出入,附近街坊鄭女士得知有鱷魚出沒,感到非常擔心,坦言「如果畀我發現一定舉報佢」,她指出這是為了大家着想,說:「養寵物,我自己都養狗,要諗吓對街坊有冇危險性,養之前要諗。我唔知佢點入嚟,對佢自己都有危險,大咗有殺傷性的。」希望警方盡快找出鱷魚的主人:「勸喻佢啦!唔好第一次就罰佢。」
愛協提供影片可見,涉事暹羅鱷匿藏於雜物之下,瑟縮椅子下,愛協督察架起盾牌,並嘗試用套索將其拉出,經一輪「苦戰」後,3名督察合力終將鱷魚放入長網內,鱷魚被捕獲後在網內亦有嘗試掙扎。
愛協呼籲市民,切勿飼養鱷魚等危險野生動物作寵物。如發現懷疑有人非法飼養,或有相關動物受傷、被棄置或在社區出沒,應保持距離,切勿自行處理,並立即報警或通知相關部門跟進。
漁護署指出,所有鱷魚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或附錄II動物。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I或附錄II物種須領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文件證明動物來源。漁護署提醒巿民,在沒有相關許可證或未獲豁免情況下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鱷魚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