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交通碰瓷黨 14個月撞車123次呃逾百萬賠償金 兩青年被捕
警方昨日(13日)拘捕兩名「碰瓷黨」青年,分別為21歲及19歲本地男子,兩人涉嫌在去年5月至今年7月期間,製造123宗交通意外。警方指出,兩名疑犯專挑迴旋處、窄路彎位及切線盲點下手,趁有車轉線時加速衝撞,詐騙索取超過100萬的賠償金,當中有34日為一日內撞兩次以上;最多次數更試過一日四撞。
新界北總區刑事部總督察譚子偉透露,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聯同刑事部探員,經過深入調查,發現由去年5月至今年7月,兩名青年涉及全港多區涉嫌123宗的交通意外案件。當中有34日,兩名疑犯在同一日內涉嫌兩單或以上交通案件。疑犯利用迴旋處、窄路彎位或切線盲點,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從而向對方索取金錢賠償,賠償金額由4,000元至16,000元不等。
警方初步估計,兩名疑犯透過「碰瓷黨」交通意外手法,詐騙超過100萬元的港幣。兩人更會不時更換犯案車輛,嘗試逃避警方偵查。警方透過「銳眼計劃」閉路電視系統,發現兩名疑犯在犯案前,會駕駛車輛在作案地點徘徊尋找獵物。並多次趁有車轉線時,加速衝撞,在港九龍新界不同地點,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再向司機索取賠償。受害司機包括職業司機,例如的士司機、小巴司機等。
警方昨日(13日)早上突擊搜查兩名疑犯住所,成功以「串謀詐騙」及「危險駕駛」罪將兩人拘捕,兩名疑犯年齡為21歲及19歲本地男子,報稱為大學4年級學生及無業,亦檢獲一輛懷疑涉案車輛。警方調查顯示,相信21歲被捕男子為主謀,以「搵快錢」名義招攬19歲被捕男子協助犯案。 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兩人更換過4至5輛車,最多試過一日製造四次意外。
譚子偉指,兩人犯案手法非常純熟,多次故意製造交通意外,即使部分受害人,懷疑疑犯為故意發生碰撞,但因為出於內疚或避免麻煩,往往透過付款私下和解。他形容,兩人舉動為惡霸一般行為,不單觸犯法律,更對道路上其他使用者,構成莫大威脅,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呼籲,串謀詐騙為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外,警方希望各位駕駛者保持警覺,謹慎駕駛;確保車內行車記錄儀(車Cam)運作正常。如遇到可疑事故,請立刻保存相關證據及影片,盡快報案,以便警方繼續跟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