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Danny再發燒保良局送東區醫院 父母質疑為何不送廣華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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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的父母在港分娩誕下幼子Danny,因一度拒交DNA樣本和疏忽照顧兒童而被捕,法庭其後為Danny頒下3年的保護令。Danny父母於上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申請撤銷保護令。據了解,Danny今日(9月8日)再次發燒,與由保良局職員帶到東區醫院求診。

Danny現時由社署接手監管,並由保良局照顧。今年6月時,Danny亦曾試過發燒及有感冒症狀,須緊急送往東區醫院治理,幸隨後退燒情況穩定,暫時毋須接受「脊椎穿刺」手術。

Danny的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指,於今日(9月8日)下午3時按時到保良局探望,但良久未能見到兒子。他們引述社工稱,Danny於下午2時45分量體溫時察覺到有高熱。由於發燒,保良局職員須召的士,將他送往東區醫院治理。

不過,過程間父母對保良局有所不滿。他們質疑為何不肯送往廣華醫院,因東區醫院太遠,父母難以照顧。而他們引述職員指,送往東區醫院是對兒童最佳權益的做法。

最終,父母亦未能與兒子同車,要自行前往醫院兒童病房。

曾先生與關小姐的幼子Danny同樣在家中誕生。(資料圖片/黃學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