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法庭閉門聆訊Danny人身保護令申請 9月底前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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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的父母在港分娩誕下幼子Danny後,因一度拒交DNA樣本和疏忽照顧兒童而被捕。法庭早前頒布為期3年的保護令,期間Danny交由社署看管。Danny的父母指社署虐待和任意羈留其兒子,上周五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HCAL 1375/2026),案件今(7日)在高等法院閉門審理。Danny父親在審理前指,抱著戰戰兢兢的心情處理案件,對結果十分擔憂,若敗訴會盡量上訴。

法庭今早閉門處理該人身保護令的申請,不開放予公眾人士和記者旁聽,聆訊約1小時後結東,Danny父母在庭外透露,法官歐陽桂如將於9月底前頒布裁決。

Danny的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不滿社署違反他們的意願,為其子種疫苗,現為兒子申請人身保護令。(葉志明攝)
Danny的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今早到法庭出席聆訊。(葉志明攝)
Danny的母親關佩仙。(葉志明攝)
Danny的父親曾偉邦稱懷著戰戰兢兢的心情,但稱若敗訴會繼續上訴。(葉志明攝)
Danny的父母曾偉邦及關佩仙認為社署任意羈留其子,故申請人身保護令。(葉志明攝)

指社署違反父母意願為其子種疫苗

Danny的父母曾偉邦和關佩仙上周五指,兒子現由收容所照顧,他們每星期只可以探望兒子兩次,影響母乳哺育。他們又指,兒子的健康情況每況愈下,社署亦在違反他們意願下,強迫其兒子接種疫苗。他們認為社署虐待和任意羈留其子,因此申請人身保護令。

若敗訴會盡量上訴

曾偉邦今在案件審理前指,申請人身保護令,望令兒子獲釋。他抱著戰戰兢兢的心情處理案件,對結果十分擔憂,若敗訴會盡量上訴,強調他們所做的事,是要向兒子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