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經越南抵港內地客攜6袋行李 海關搜逾12萬支私煙 判囚9個月
海關人員於8月1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3歲從老撾萬象、經越南胡志明市飛抵本港的內地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26,2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63.1萬元,應課稅值總約41.7萬元。
該名男子隨即被捕,他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9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