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拆局|蔡展鵬面臨兩大關 律政司縱判無違法 須過紀律聆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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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涉光顧無牌按摩店事件,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科(俗稱:O記)今日(18日)披露,蔡當時身處在一間涉嫌色情場所,警方已經把案件轉交律政司。 據了解,倘若最終律政司確認案件,沒有違反刑事罪行,仍須進行內部紀律聆訊,故蔡仍在休假中,等待指示。

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警務處圖片)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科總警司黃維交代調查進展時透露,警方3月下旬巡查灣仔一間無牌按摩店,發現有人涉嫌經營色情場所,拘捕6名涉嫌賣淫女子,行動中發現蔡展鵬身處同一場所,暫時看不到蔡展鵬有違法、違規或不道德行為。蔡展鵬正在休假中,他的去向惹公眾關注。消息指,蔡至少仍要過兩關,才可以決定其前程。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科總警司黃維交代調查進展時透露,警方3月下旬巡查灣仔一間無牌按摩店,發現有人涉嫌經營色情場所,拘捕6名涉嫌賣淫本地女子,行動中發現蔡展鵬身處同一場所,暫時看不到蔡展鵬有違法、違規或不道德行為。(陳浩然攝)

有熟悉警隊運作的人士分析, O記初步調查後,指蔡展鵬在色情場所無違法及不道德行為,有關調查報告會交律政司跟進,即是表示O記調查後,認為蔡在事件中無刑事成份。律政司會繼續調查,以決定是否接受警隊的調查結果,消息人士稱,律政司很大可能會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方向追查,若證實蔡違法,會落案控告。這是蔡展鵬要面對的第一關。

倘若律政司調查接受警隊報告,沒有刑事罪行成份,蔡展鵬仍將要面對第二關「紀律聆訊」。一般而言,警務人員違規行為,需由內部調查課先調查是否涉及刑事,如涉刑事須停職候查,若不涉刑事會展開紀律調查,檢視違反《警務手冊》中哪些條例或程序,並會尋求律政司意見,以決定如何處分涉事警員,處分輕則警告,重則申斥、降職甚至革職。

紀律聆訊的裁決標準有別刑事舉證要求,即毫無合理疑點方可定罪,紀律聆訊只涉及民事訢訟的公允權衡(balance of probability)。 換言之,就算有關警務人員出現在一樓一鳳的鳳姐單位內,該警員聲稱只是「修理水喉」, 也可在公允權衡後,被裁定為令警隊蒙羞的違紀行為,而遭受處分,輕則口頭申斥,書面申斥、重則降職、甚至革職。

然而,警司或以上等「憲委級」則不是受《警察(紀律)規例》規管,要由公務員事務局監督其紀律,但是否遭革職則是特首都要過問的事情。注意此規管反而沒有註明何謂「蒙羞行為」,但若總督察級以下捲入性服務都算違紀,很難想像高層不同一處理。

消息人士指出,是次涉及極高層警務人員違規行為,前所未見,亦無先例可循。但估計公務員事務局會就事件對警隊聲譽影響,公眾對警隊執法信心、公眾信任等去判決違紀行為,會否重手執行紀律,抑或輕輕放下都未可預料。

分析又指,蔡展鵬正階段只可等待指示,調查未完,他尚不可以辭職一走了之,就算過了律政司及公務員事務局紀律耹訊兩關,他可否繼續留任警隊仍是未知之數 ? 目前只能繼續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