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稅】香港打工仔逃稅又點罰?會計師教你合法「減磅」!

撰文:曾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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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范冰冰消失近四個月後,內地官方指涉嫌逃稅,必須在限期內繳清約8.83億元人民幣的欠稅及罰款。繳清的話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換作在香港逃稅,打工仔又要面臨甚麼懲罰?能像范冰冰一樣免除刑責嗎?最後強調一句,逃稅乃犯法行為,切勿以身試法,打工仔可從多個合法途徑扣稅。

演員范冰冰故意簽「陰陽合同」逃稅,消失多月後再次出現,需繳付天價罰款、稅款以免刑責。雖然香港打工仔很難遇到逃稅機會,但將來有機會自己做生意,或成為自僱人士,也勿以身試法。(視覺中國)

演員范冰冰自從5月起被爆出逃稅後,消失了將近四個月,直到今日內地官方確定其逃稅罪行後,才終於於個人微博上發表道歉信。她須在限期內收繳清近9億人民幣的天價罰款、稅款,根據內地法律,她屬於首次犯法,所以繳清的話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明星逃稅離打工仔的生活當然很遙遠,除了食花生之外就沒甚麼用吧?但假如本地打工仔逃稅的話又會面臨甚麼懲罰?

思怡會計師事務所文小姐表示:「香港薪俸稅的計法、系統非常簡單,簡單到打工仔沒有墮入甚麼逃稅陷阱的可能性。除非刻意不申報收入,故意騙政府,打工仔很少有逃到稅的可能性。反而是自僱人士在一些公私兩用的資產上就會有報錯稅的可能性,又或者中港兩地走的打工仔沒有申報在香港的收入。」

她又補充:「政府本身提供很多合法扣稅的途徑,但有時太細微,市民始終不是專業人士便會搞錯,但算不上逃稅。」

細數不起訴 但要交罰款

根據香港稅例,打工仔沒有依時把應課薪俸稅通知稅務局,或沒有依時呈交報稅表的話,一般不會收到起訴,但會收到罰款。但屢犯不改者,又或犯錯程度嚴重,則會收到檢控。

比起逃稅,本地打工仔更常犯的錯誤是漏報或少報,這時候稅務局會根據違例次數評定罰款額,「違例」定義是指犯事人曾接警告信、以罰款代替檢控、被法庭罰款或收到第82A條的罰款評稅,具體如下:

(a) 第一次違例:少徵收稅款的10%。
(b) 5年內第二次違例:少徵收稅款的20%。
(c) 5年內第三次違例或其後再犯:少徵收稅款的35%。

對於一些公然違例的個案,例如申請已去世父母的供養父母免稅額,一般會徵收較高的百分比(目前為100%)。至於蓄意意圖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即屬犯罪;如被裁定,最高的刑罰是罰款50,000元和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以及入獄3年。香港的稅率是世界數一數二的低,但可以少交稅就最好了,與其逃稅犯法,打工仔,倒不如從以下合法扣稅途徑入手吧!

5大合法扣稅途徑(按圖了解):

而自僱人士又應該如何報稅呢?即睇以下注意事項!

7大注意事項(按圖了解):

1.【保留單據】 平時應保留財務紀錄及單據以方便報稅。(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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