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保監發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明年2月1日起實施
撰文: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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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1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簡稱《辦法》)。今年年9月1日中國銀保監會於第11次委務會議通過《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並將於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該辦法提出,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超出該機構許可證(備案表)上載明的業務範圍。此外,互聯網企業代理保險業務應獲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互聯網保險公司不得線下銷售保險產品,不得通過其他保險機構線下銷售保險產品。
此外,中銀保監還規範保險營銷宣傳行為,規定管理要求和業務行為標準。下一步,將繼續密切跟蹤研究互聯網保險領域新情況新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出台配套政策,逐步構建立體化的互聯網保險制度體係,推動互聯網保險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