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為低收入人士設還款佔入息上限 月入6000上限35%
為加強規管放債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去年6月至8月期間圍繞多個要點進行公眾諮詢。當局今日(13日)公布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諮詢總結及具體措施,以處理過度借貸問題,更好保障市民,相關措施將分兩階段實施。
諮詢總結內列出的第一階段措施主要涵蓋設立低收入人士無抵押個人貸款的「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以及規定放債人須在其借貸廣告中加入公司註冊處指明的風險提示字句,該等措施將於今年8月實施。而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則將於明年6月實施。
其中有關「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限制低收入者借貸額,其中月入6,000元或以下者,還款比率不可超過35%;若是月入6,001至1.2萬元者,還款比率上限不可超過40%。每兩年會檢視門檻。
對於無固定收入者,局方建議放債人按借款人過去3個月或12個月的入息紀錄,取較高者計算平均月入。以年利率30%、還款期12個月計算,新規定下,上述兩類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分別約22,246及50,847元。
而第二階段有關「信資通」的措施。財庫局建議由明年6月1日起,所有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的放債人,須每30天向信貸資料平台「信資通」提供相關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首6個月為試運期,料涉約800間放債機構,而須提供的資料包括信貸額度及還款紀錄。
正草擬修訂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
財庫局和公司註冊處正草擬修訂相關放債人牌照條件及行政指引,並已與司法機構商討分階段更新已發出的放債人牌照,以配合措施的實施時間表。
財庫局去年6月至8月期間圍繞多個要點進行公眾諮詢,當中包括加強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加強保障公眾權益、優化及提升借款人就無抵押個人貸款負擔能力評估、優化投訴處理、加強宣傳教育,以及優化放債人規管制度。於諮詢期當局合共收到150份來自社會各界的意見書,其間亦有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作簡介,並舉辦簡介會,向放債業界、專業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說明詳情。
合共收到150份各界意見書
財庫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決心進一步強化放債人監管,保障市民權益。我們欣悉社會各界十分支持加強規管放債人,認同應採取針對性措施處理過度借貸問題。回應者普遍支持政府在諮詢文件內提出的主要措施,並就各項措施的具體細節提出寶貴意見。我們將於下月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總結和各項措施的細節。」
財庫局期望社會各界繼續支持推展措施,多管齊下處理過度借貸問題。財庫局及公司註冊處會透過不同渠道與業界組織保持緊密溝通,為放債人提供資訊及指引,確保措施順利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