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延長新上市申請有效期 由6個月加至12個月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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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旗下聯交所今日﹙21日﹚宣布,合資格新上市申請的有效期將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新措施將實施3年。此項調整將提升申請人管理上市時間表的靈活性,並減少重複工作監管標準及投資者保障維持不變。

據通告,聯交所將實施一項短期豁免,在符合一定條件1及保障措施2的情況下,合資格新上市3申請的有效期由遞交上市申請表格之日起計,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以下簡稱短期豁免)。

短期豁免將為申請人、保薦人及其顧問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並減少重新提交上市申請的頻率和後續反覆更新文件及材料的負擔,讓他們可以集中精力保障申請材料及上市文件的質量。此項調整不會改變聯交所現行的監管標準或投資者保障。獲得延長有效期的申請人仍須遵守所有適用的《上市規則》,並提供完整及最新信息(包括最新業務及財務信息),以便監管機構能夠適當評估每宗申請,投資者能夠作出知情決定。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不斷提高香港上市機制的效率和競爭力,同時堅守嚴格的監管標準和保障公眾利益。在證監會的支持下,此次延長有效期是在聯交所與證監會於2024年10月推出的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5基礎上更進一步,為申請人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支持更加專注和高效的申請流程。」

圖片說明:港交所2018年新股集資額,再奪全球冠軍。(路透社)

在整個新上市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保薦人及其顧問應密切關注申請進度,及時向監管機構通報重大發展,並提交切實可行的時間表。保薦人在制定合理時間表時,須以適當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充分考慮監管機構審閱及完成評估所需的時間。鑒於申請有效期已延長,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下的相關時間安排將參考申請人及保薦人提供的最新進度及時間表作出適當調整。

短期豁免將適用於所有符合本公告條件,並且 (i) 於本公告日期仍然有效,或 (ii) 於本公告日期或之後提交或重新提交的新上市申請6。該豁免將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年內適用(即2026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

聯交所補充,將監察其實施情況及成效,並可在有需要及適當時檢討相關規定或進行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