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夫婦澳洲撈63蟹!辯稱「不知規則」 官斥「極度天真」罰巨款

撰文:伊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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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遊時要遵守當地法規,尤其不可以隨意捕撈野生動物。一對華裔夫婦於元旦日在西澳洲皮爾灣(Peel Inlet)非法捕撈不合規格藍泳蟹(Blue Swimmer Crabs),被當地漁業部人員查獲,其後遭法庭判處各罰款3,815澳元(約2.1萬港元),另須共支付訟費194澳元(約1,082港元),即合共罰款總金額7824澳元(約4.3萬港元)。

該對夫婦在庭上辯稱不知道要測量螃蟹尺寸,亦不清楚有數量限制,但法拒絕接納其解釋,形容2人的表現「極度天真」(incredibly naive)。

一對華裔夫婦在西澳洲非法捕撈不合規格藍泳蟹並拍照留念,最終被重罰。(AI生成圖片)

出遊捕蟹被當場截查 違規數量超額3倍

事件發生於今年1月1日(元旦)晚上約7時。被告夫婦薛明富(音譯,Mingfu Xue)與薛麗麗(音譯,Lili Xue)前往西澳洲曼杜拉(Mandurah)附近的Coodanup海岸捕蟹,當時2人在現場捕撈並拍照留念,卻未意識到其行為已觸犯法律。

西澳當地抓捕藍泳蟹需要測量尺寸,蟹殼最小寬度須達127毫米才符合法定尺寸要求。(AI生成圖片)

當地漁業執法人員(Fisheries officers)在現場巡查時發現2人行為,隨即上前檢查其捕蟹容器,結果顯示2人捕獲的63隻藍泳蟹中,只有1隻符合法定尺寸要求,其餘62隻均為體型過小的「幼蟹」,同時2人捕撈數量超出法定配額43隻。根據西澳當地規例,休閒捕蟹人士每人每天可捕撈10隻藍泳蟹,且蟹殼最小寬度須達127毫米。

漁業執法人員在現場檢獲62隻均爲體型過小的藍泳蟹,超法定配額3倍。(AI生成圖片)

辯稱「不知規則」遭法官駁回

案件於今年4月7日在曼杜拉裁判法院(Mandurah Magistrates Court)作出裁決,2名被告缺席聆訊。根據2人早前接受漁業部門調查時的口供,薛麗麗辯稱自己完全不知道需要測量螃蟹尺寸,亦不清楚在捕捉時有數量限制。

主審法官加文·麥考連(Gavin MacLean)拒絕接納其解釋,形容2人的表現「極度天真」(incredibly naive),並指出:「他們在現場不停拍照,卻對最基本規則一竅不通。」

他們在現場不停拍照,卻對最基本規則一竅不通。
主審法官加文·麥考連(Gavin MacLean)

最終,2人各被判罰款3,815澳元(約2.1萬港元),並須合共支付訴訟費194澳元(約1,082港元),折合總罰款約4萬港元。

其他報道:搭港鐵遇大叔攜一大抽蟹 乘客超抵價買走 網民:綁蟹技術好高超

搭港鐵也有意外收穫?有港鐵乘客於網上發文分享,在奧運站遇到1名大叔推着放有膠桶的車仔,他好奇一瞥見到一大抽蟹,問道「咁多蟹嘅」,大叔回答60元,他就這樣在站內買了一大抽蟹回家,總共約15隻。由於他不知道是什麼品種的蟹,亦不懂煮法,故詢問廣大網民。

有熱心網民解答說,「石蟹,冇膏但多肉,又實又甜,係啲殼好硬,唔好用牙咬,用工具開嚟食」,又指出價錢超值,「咁平!街市百幾蚊斤!」、「依啲可遇不可求」,亦有網民關注「呢個綁蟹技術好高超」、「好犀利,嗰個人一定係漁民,居然識得咁樣綁成一抽蟹」。

有港鐵乘客於網上發文分享,在奧運站買了一大抽蟹回家。(fb群組「香港街市魚類海鮮研究社」影片截圖)

該乘客於facebook群組「香港街市魚類海鮮研究社」以題為「港鐵奇遇記」發文,表示「剛剛港鐵站內見到有位叔叔推住車仔,膠桶內有啲嘢,我八卦望下,見倒一抽嘢,望真啲,原來有一大抽蟹,我問叔叔『咁多蟹嘅?』,佢答『60蚊!』,就係咁,我就喺站內買咗抽蟹!」。

搭港鐵遇大叔攜一大抽蟹 乘客超抵價買走

他問道:「請問係咩蟹嚟?點煮好?可以清蒸嗎?謝謝各位師傅解答。」影片見到該抽蟹非常整齊地用鹹水草綁着,蟹鉗仍有少許郁動,並非死蟹。

有熱心網民解答說,「石蟹,冇膏但多肉,又實又甜,係啲殼好硬,唔好用牙咬,用工具開嚟食」。(fb群組「香港街市魚類海鮮研究社」影片截圖)

網民:本地石蟹60蚊好抵

有熱心網民解答是石蟹,又大讚便宜,「四點石蟹好嘢嚟」、「本地石蟹,60蚊好抵,蒸完慢慢搣嚟食」、「正啊,咁大抽60蚊抵!」、「非常鮮甜的石蟹,隔水蒸熟已非常好食,才60元,覺得非常幸運」、「好食,但千祈唔好用牙咬,因為個殼硬過你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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