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貶損侮辱「特工伉儷」案 滬男判賠公益損害金1萬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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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澎湃新聞》報道,男子張某為博流量,在網上發佈侮辱、貶損革命烈士王曼霞、陳爾晉的短片2條。上海靜安法院對上海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案件作出判決,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王曼霞。(澎湃新聞)
陳爾晉黃埔軍校畢業照。(澎湃新聞)
庭審現場。(澎湃新聞)

2023年5月、6月,被告人張某先後發佈侮辱、貶損革命烈士陳爾晉、王曼霞的短片2條,導致其他用戶陷入錯誤認識,惡意跟評累計上百條,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陳爾晉最初是蔣介石身邊的憲兵隊隊長,後被策反加入中國共產黨,潛伏在國民黨高層;王曼霞則是周恩來派出的紅色高級特工,夫妻二人都深得周恩來的器重和厚愛。

陳爾晉、王曼霞與女兒的合影。(澎湃新聞)
陳爾晉、王曼霞夫婦。(澎湃新聞)

2024年4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應當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追究張某刑事責任,同時請求判令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烈士遺物:陳爾晉呢船型軍帽、呢腰帶、皮手套。(澎湃新聞)
烈士遺物:陳爾晉軍服、王曼霞紅色皮包。(澎湃新聞)

就刑事責任層面,人民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就民事責任層面,人民法院判令張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短視頻平台用個人賬號發佈道歉聲明,並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1萬元用於製作紀念及緬懷陳爾晉、王曼霞二位烈士的公益宣傳片;用個人賬號在短視頻平台上傳、推廣上述宣傳片,併購買平台推廣服務達到最低投放量,宣傳的時間跨度不低於五個月。

陳爾晉。(澎湃新聞)
陳爾晉、王曼霞結婚證書。(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