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虎」劉躍進被公訴 長期領導禁毒工作 曾主辦湄公河慘案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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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躍進曾長期在公安系統任職,主抓禁毒工作。他最早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歷任市公安局刑偵處處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偵局局長等職。2001年,劉躍進調任公安部,先後出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2015年1月起,他任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等職。

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劉躍進。(資料圖片)

2015年12月,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的劉躍進出任副部長級的公安部反恐專員。當時公安部在部領導班子中首設反恐專員一職,劉躍進是第一任反恐專員。

劉躍進曾長期領導禁毒工作,主辦過包括「湄公河慘案」在內的多宗大案要案。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 兩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其中1人失蹤。劉躍進帶領專案組成員,於2012年4月25日,在老撾波橋省抓獲案件主犯糯康。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等人在雲南昆明被執行死刑。

《湄公河行動》主角高剛原型 前公安部反恐專員劉躍進落馬受查

電影《湄公河行動》。(網絡圖片)

2012年,劉躍進被授予公安部「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模」,專案組獲得「感動中國2012年特別致敬獎」。

2020年,劉躍進從公安部離任後,擔任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九督導組副組長,多次到河南、山東等地督導工作。他曾強調要力查「貪腐」,堅決整治頑瘴痼疾,徹底清除「害群之馬」。

2024年3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9月11日,劉躍進被開除黨籍。

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劉躍進表示,此舉有助提前防範新型毒品危害。(視覺中國)

經查,劉躍進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無紀法意識,執法犯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協調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躍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躍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2024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躍進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