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未合格擅自恢復生產 山東招遠化工廠爆炸致1死4傷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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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江蘇鹽城響水縣化工廠爆炸事故造成大量傷亡,再次引起公眾對內地工業安全的關注。
26日(周二),山東省政府發布通報稱,位於煙台招遠市辛莊鎮的招遠金恆化工有限公司25日(周一)發生一宗起火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傷。

山東省政府26日發布通報稱,煙台一家化工廠發生爆炸事故致1死4傷。(網絡圖片)

通報稱,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四苯基錫反應釜夾套內漏進水或者原料四氯化錫、溶劑二甲苯含水量超標,遇到未徹底反應的金屬鈉而劇烈反應產生氫氣,和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靜電等點火源發生爆燃著火。

不顧整改指令擅自違規生產 

通報顯示,事故企業從2011年開始一直停產。2019年初,企業擬恢復生產,提交了申請報告;招遠市應急局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檢查後,認為企業不具備生產條件,下達了整改指令,要求整改合格後方可生產。但是該企業不顧監管指令,於3月24日(周日)擅自開始調試設備和投料生產,3月25日零時50分左右發生起火爆炸事故,15分鐘後大火被撲滅。

發生事故的招遠金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佔地面積近55畝,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從業人員28人,主要產品三苯基氯化錫,生產裝置分為七個工段:苯基鈉工段、四苯基錫工段、水解工段、母液回收工段、歧化工段、結晶工段、精製工段。企業屬一般化工生產企業(主要產品不是危險化學品)。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