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吉林戒毒所官員多次強姦12歲女童 因姦成孕需引產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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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獸不如!吉林長春一名年逾60的戒毒所官員,在兩年多時間內多次猥褻並強姦未成年少女,導致對方懷孕,終需要引產。而在事發之初,被害少女年僅12歲。
這名官員此後被警方逮捕,並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決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判處付國華犯猥褻兒童罪,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資料圖片)

男子名為付國華,現年62歲,此前任職長春市朝陽溝強制隔離戒毒所副調研員。2015年5月開始,付國華以金錢為誘餌,多次猥褻時年12歲的張姓女童。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付國華又強迫張女多次發生性行為,最終使後者懷孕,需要到醫院引產。

付國華隨後被捕。2018年11月19日,一審法院判決付國華犯猥褻兒童罪,處刑1年6個月;犯強姦罪,處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檢方則認為量刑畸輕,提出上訴。檢方稱,付國華利用被害人的年幼無知,多次實施強姦,造成未成年人懷孕的嚴重後果,加上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卻實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應予嚴懲,當以10年以上量刑。

2019年3月6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決定撤銷一審刑事判決;判處付國華犯猥褻兒童罪,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

雖然二審刑期較一審重,但網民大多認為判囚11年還是過輕,甚至有人認為應該直接槍斃:

現在沒有強姦幼女罪嗎?以後同類案件是否刑期也是如此?
這麼輕。。。。
立即槍斃。
11年還叫重判?這個畜生毀了姑娘的一生啊!!!直接閹割!!!
真是判的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