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商業和解協議 中美印韓等46個國家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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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印、韓等46個國家周三(7日)在新加坡出席會議,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致辭時表示,該公約讓在國際商業糾紛中達成調解協議的各方,在公約簽署國的法庭執行協議條約,有助推進國際貿易、商務和投資。

據了解,會議是由新加坡律政部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聯合舉辦,中、美、印度、新加坡、澳洲、韓國等24個國家的代表有出席簽署儀式。

《新加坡調解公約》是首個在聯合國框架下以新加坡命名的國際公約,其標識是一朵色彩鮮艷的新加坡國花胡姬花,象徵各國齊聚「小紅點」(新加坡的別稱)展開對話。《新加坡調解公約》於去年12月份由聯合國大會通過,適用於商業和解協議。

受《新加坡調解公約》約束的簽署國,必須執行在有關框架下達成的調解協議。連同國際仲裁協議《紐約公約》和《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在內,三項公約將形成完整的國際爭議解決執行框架。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