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13歲少年捅死10歲女童免刑責引熱議 網民籲修改刑事責任年齡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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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大連一名13歲少年被指企圖性侵一名10歲女童,遭拒絕後用刀將對方捅死。由於兇徒未滿14歲,當地警方表示不予追究刑責,事件在內地再次引起有關未成年人犯罪的討論。
網民一面倒支持修改刑事責任年齡。央視主播在一個新聞節目裏表示,「國家正在行動,社會也有期待」。

受害者為10歲女童,身中7刀慘死。(網上圖片)

據早前報道,大連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就案情發布通告稱,依據《刑法》規定,加害人蔡男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對蔡男收容教養。

案件轟動全國,央視主播海霞26日(上周六)在節目《主播說聯播》中,以「小惡魔」來形容13歲的兇徒,指讓他在人間遊蕩,讓很多人心痛之餘也很憤怒。除了依法嚴懲兇手之外,最關鍵的是要避免類似悲劇重演。而在一個法治社會,一部公平的法律該成為一劑預防藥,也該是一服鎮痛藥。呵護每一個少年,國家正在行動,社會也有期待。

央視主播海霞26日(上周六)在節目《主播說聯播》中,以「小惡魔」來形容13歲的兇徒。(影片截圖)

人大委員倡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作出法律規範

此外,在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時,如何對待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引起多名與會人員的關注,至少11名委員建議應當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作出法律規範,有人認為應當引入強制教育制度,有人建言應修改刑事責任年齡,還有人認為,可以追究家長的法律責任。

其中委員周敏稱,14歲以下的青少年很多都是身強力壯了,近年來不時有14歲以下未成年人殺人、強姦等事件發生,周敏建議修改刑事責任年齡。委員姒健敏表示,對於嚴重犯罪和重覆犯罪的,不應該再減輕處罰,可以考慮作身心健康和行為能力鑑定,如果發育成熟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可以按成年人進行處罰。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時,如何對待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引起多名委員的關注。(影片截圖)

此外,委員殷方龍又表示,可以考慮設立未成年人重罪審判的特別法庭,統一審理未成年人重罪犯,對未成年人犯罪並不是一刀切、統統不追究法律責任。

網民熱議:

「今天保護這種未成年人,明天他就會向我們舉起屠刀。」

「直接取消年齡限制吧,就看情節嚴重程度。」

「這就是法律的漏洞,法律保護未成年人,卻保護不了受害人。」

「不應該限定年齡,而是特殊處理比如殺人、強姦、校園霸凌等。」

「應該綜合犯罪分子的年齡、心智成熟程度、作案手法、社會危害程度等全面考量,酌情定罪。」

「未成年人也要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這是從小就應該教育孩子的。」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