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慘案】16年前殺福岡一家四口 原中國留學生在日被執行死刑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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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共同社消息,今天(26日)上午有一名死囚被執行死刑。這名死刑犯為2003年在福岡市殺害一家四口的中國籍男子魏巍,他被指控搶劫殺人以及遺棄屍體等罪行。日媒稱,這是日本今年以來第3次執行死刑。

被殺害的日本家庭4人遺體在福岡縣博多灣被發現。(西日本電視台截圖)

2003年6月20日,4具遺體在福岡縣博多灣被發現,遺體手上戴着手銬並綁上啞鈴,頸部有繩索勒痕。警方調查後確認,4具遺體分別為居住在附近的松本真二郎夫婦及其一子一女。警方根據現場附近的目擊者證言以及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工具,鎖定疑犯為中國留學生楊寧、王亮和魏巍為疑犯。

上述3人中,楊寧與王亮作案後潛逃回國。王亮回國後採用假名在遼寧遼陽打工,由於其日常開銷甚大,遭到懷疑並被舉報。王亮被警方傳喚後,交代其在日本殺害一家四口的犯罪事實,並供出其同夥楊寧與魏巍,楊寧於此之後被抓獲歸案。而魏巍則於2003年8月被日本警方拘捕,並於翌年1月遭到起訴。

楊寧與王亮分別被中國法庭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NHK截圖)

2005年1月,遼陽中院對楊寧與王亮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楊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由於王亮在被傳喚後主動交代罪行,並交代出同夥,有自首與重大立功表現,故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在判決後提出上訴,但於二審遭駁回並維持原判。同年7月12日,楊寧在遼寧省被執行死刑。

2005年5月19日,福岡地方裁判所對魏巍進行宣判,判處其死刑。2010年魏巍提起上訴,以其並非此案主犯為理由,希望免於死罪,2011年10月20日,最高裁判所第一小法庭(白木勇裁判長)駁回其上訴,死刑確定。2019年12月26日,法務大臣森雅子簽署執行命令,魏巍在福岡拘留所被執行死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