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國民黨籲尊重港人自治 陸委會批刻意迴避港立法程序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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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早(22日)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同日上午解說草案時,提到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可在港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安職責。
在台灣,國民黨呼籲北京政府尊重港人自治精神;陸委會則批評,中共此舉是刻意迴避香港立法會程序。

5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新華社)

國民黨:不應在缺乏與香港社會溝通前提下通過

國民黨發言人洪于茜今日表示,台灣不分黨派都很關心香港人民權益及局勢,香港問題的惡化,對兩岸關係發展產生直接且負面的影響,相關立法本應更謹慎,而不是在缺乏與香港社會溝通前提下通過。

洪于茜說,這次「港版國安法」的制定,等同繞過了香港立法會,直接為香港制訂國安法律,侵害了港人自治精神,也違背香港回歸時所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而港版國安法的制定恐怕只會造成香港更混亂的局勢、港人更大的反感。

洪于茜說表示,國民黨呼籲北京政府,尊重港人自治精神,審慎思考人大此次制定國安法是否必要,又或者只是讓中共當局對香港的治理更為缺乏社會支持。她又指出,「國民黨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一國兩制在台灣沒有市場。」

陸委會:徒增港人不滿及社會不穩

陸委會今天也以書面形式回應稱,制定「港版國安法」反映中共缺乏自省能力,一味錯將香港情勢不穩定的根源,歸咎於外部勢力、「港獨」分離主義,急欲立法防範其所謂的「國安漏洞」。且此一立法舉措如屬實,則刻意迴避香港立法會程序。

陸委會強調,任何一個文明國家的法律,理應是人民的保護傘,而非箝制自由的枷鎖。假借國安的名義,侵害香港民主人權自由,非但將徒增港人不滿及社會不穩,更會升高各國人士在港風險,危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陸委會指,會持續密注相關發展。

「港版國安法」全名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據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多次諮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意見,由去年《逃犯條例》風波爆發時已醞釀推出。

草案內容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草案還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機構和執行機制,以及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全國人大會常委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