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會譴責警方修例 外交部:停止以新聞自由插手港事務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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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引發爭議,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隨後發聲明譴責,批評是進一步侵蝕香港新聞自由,賦予警察篩選媒體的權力。
繼外交部駐港公署後,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亦在周四(24日)的例行記者會上作出回應,「香港外國記者會應當立即停止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聲明指,上述修訂會對在過去一年新聞報道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自由媒體和學生記者造成沉重打擊,令他們不僅會失去採訪權,還可能因此而面臨非法集結或騷亂指控而遭逮捕。聲明並稱,如果香港警察真如其所宣稱「始終尊重新聞自由和新聞工作者權利」,就應該歡迎自由、不受限制的採訪,鼓勵公開報道,而不是試圖阻撓新聞報道、限制記者人數,「一支以紀律嚴明為榮、堅信警員尊守規則的警隊,不應該懼怕記者的鎂光燈」。

汪文斌則指,香港警察的做法是有利於保障符合資格的新聞媒體和記者的正當權利。在香港從事新聞工作,應當嚴格遵守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外國在港媒體和記者只要遵守法律,依法依規進行報道,各項合法權利都會得到充分保障。汪文斌表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