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銀行原董事長胡懷邦受賄逾8500萬 判處無期徒刑

撰文:蘇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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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受賄案,7日在河北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胡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胡懷邦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胡懷邦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院通報稱,2009年至2019年,胡懷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552萬餘元。

法院認為,胡懷邦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胡懷邦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做出上述判決。

胡懷邦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最高法微博)

資料顯示,胡懷邦,1955年9月生,是河南鹿邑人,曾在教育系統任職多年。

2000年6月,胡懷邦轉任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副行長,之後歷任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行長、中國銀監會監事會工作部主任、中國銀監會紀委書記、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2008年9月調任總部位於上海的交通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13年4月,胡懷邦接替陳元,成為中國國開行自1994年成立以來的第二任董事長,至2018年9月卸任。

2019年7月3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胡懷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8月2日,據《財新網》報道稱,從公開信息和其他媒體報道中,胡懷邦涉及原甘肅省委書記王三運、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會主席葉簡明以及曾任甘肅武威市委書記的火榮貴等三案。

在胡懷邦落馬之後,有消息稱胡懷邦的妻兒也被帶走配合調查,其子胡嘯東現任恒豐銀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

2020年5月8日晚,有微博用戶爆料稱,胡懷邦妻子薛迎娟跳樓。據媒體報道,胡懷邦進行權錢交易時多通過薛迎娟與兒子胡嘯東收取。薛迎娟曾在美容院稱「我家的錢,幾輩子都用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