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支兼受賄逾7千萬 四川政協原副主席楊克寧判監16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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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江蘇省南通市中級法院今日(24日)一審公開宣判四川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克寧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對楊克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追繳在案的楊克寧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楊克寧利用擔任四川省阿壩州壤塘縣委書記,阿壩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阿壩州政協主席,阿壩州委副書記、州長,四川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23萬餘元。2008年至2010年,楊克寧非法獲取槍支、彈藥存放於住處,情節嚴重。
楊克寧曾著有多部小說文集,被稱為「官場小說家」。於1980年便開始發表作品的楊克寧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筆名寧克多傑,著有中篇小說集《寧克多傑小說集》,小說、散文、詩歌作品散見於《民族文學》《四川文學》《西藏文學》《青年作家》《草地》《四川日報》等。
楊克寧的作品除了部份詩歌散文之外,相當一部份是官場小說,2023年10月出版的《民族文學》第十期就發表了他的長篇小說《惠風和暢》,是一部「展現基層政治生活的小說」,其在小說節選開篇特別強調「本作品為虛構,請勿對號入座」。小說發表次月,楊克寧就被查「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