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危害國安 男子拿原單位涉密成果作「投名狀」被罰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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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周二(25日)報道,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發現,個別涉密單位人員在離職後,明知違反保密規定,依然將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涉密成果作為「投名狀」帶到了新崗位,造成失泄密隱患。

報道指,徐某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某重點科研院所涉密崗位從事軟件開發工作,長期接受保密教育。由於與妻子分居兩地,徐某決定離職,並和妻子一同到某市工作,經面試後被該市某高新技術企業錄用。

從原單位離職前,徐某了解到新公司經營產品和自己在老東家接觸的研究成果高度相似,於是便起了邪念。適逢與外單位開展項目合作需要交接一批涉密電子文件,他乘機從原單位的軟件配置管理庫下載了一批涉密文件至工作電腦,以交接資料的名義經過審批後將相關涉密文件刻錄成光盤,導入個人手提電腦中。

進入新單位後,徐某仍從事軟件開發相關工作,其一同帶來的「資源」似乎也確實發揮了一些作用。每念至此,徐某都不禁沾沾自喜,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

不久,新單位取得保密資質證書,可以參與部分涉密項目,徐某也被定級為一般涉密人員。由於有了前期的「成功」,徐某在明知保密規章制度的情況下,還是屢次將新單位的涉密文件臨時導入自己電腦,自認為用後刪除就可以不留痕跡。直到被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徐某才幡然醒悟,悔不當初。

經查,徐某將原單位25份秘密級文件導入私人手提電腦;將新單位2份涉密文件導入私人手提電腦。鑒於接受詢問期間,徐某態度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且暫未發現其非法持有的涉密文件有被進一步泄露、傳播的情況,未造成較大現實危害,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單位依法對徐某作出行政處罰。對於涉事的兩家單位,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防範提醒,指導涉事單位以此為鑒,強化措施補足漏洞,排查安全防範風險隱患,進一步加強涉密人員離職期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相關單位按照國家安全機關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取得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