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毆致偏癱20個月後死亡 兇手為派出所長堂侄僅被判刑一年半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近日,廣東陸豐的王女士向媒體反映,她的弟弟王嘉禧在2018年遭兩名男子當街毆打,導致左側偏癱,最終於2020年6月不幸去世,年僅27歲。王女士表示,其中一名施暴者為當地派出所所長胡某波的堂侄。派出所事後取走了監控設備,然後歸還時影片卻消失。更令人震驚的是,在王嘉禧去世四年後,官方修改了他的死因,理由是「看錯了」。

2022年,陸豐檢察院對此案立案追訴,兩名施暴者因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自2020年以來,案件的民事訴訟經歷了一審、重審及二審,並於4月25日在陸河縣人民法院進行異地重審。王女士表示,弟弟已去世,但兩名施暴者僅被判刑一年半,令她和家屬難以接受。她計劃先完成民事訴訟,再推動刑事訴訟程序,為弟弟討回公道。

2018年10月3日,王嘉禧在姐姐的火鍋店幫忙,閉路電視顯示,施暴者胡某秋和林某波在離開兩小時後再次返回,對王嘉禧發起攻擊。影片可見王嘉禧倒地,面部接觸地面,嘴角流出疑似血液,左手左腳無法動彈。

閉路電視顯示,施暴者胡某秋和林某波在離開兩小時後再次返回,對王嘉禧發起攻擊。(大象新聞)
王嘉禧倒地,面部接觸地面。(大象新聞)

王女士的代理律師指出,施暴者胡某秋和林某波一行八人因停車問題與王嘉禧發生口角,之後二人飲酒後因面子問題返回進行毆打。事發後第二天下午,南堤派出所民警調取了閉路電視,但王女士表示影片在歸還時已全部消失,幸運的是她事先備份了,「否則將死無對證」。

而事發第四天,王女士與民警去了胡某秋的家中,但沒找到人。當時,她問了派出所所長胡某波一句「你該不會是胡某秋的叔叔吧」,令後者楞了一下,之後表示會公平公正辦理。據陸豐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28日出具的《行政覆議決定書》顯示,南堤派出所負責人胡某波與「王嘉禧被毆打案」的加害者之一胡某秋確實有特殊的叔侄關係。

胡某波與胡某秋有特殊的叔侄關係,遂申請回避。(大象新聞)

而王嘉禧被毆後即送醫急救,翌日醫院下達病危通知。當年11月,司法鑒定認定其受輕微傷。施暴者在自首後僅被拘留15天。王女士隨後申請重新鑒定,最終由暨南大學出具的報告顯示王嘉禧左側肢體偏癱。對此,王女士質疑為何嚴重傷情卻被認定為輕微傷。

暨南大學司鑒中心出具的意見書。(大象新聞)

隨後,王女士的家屬多次向陸豐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議,最終法院裁定政府需在60日內重新作出覆議決定。然而,警方再次調整對施暴者的拘留時間,令王女士感到無法接受。

該案在王嘉禧去世一年半後才正式立案。2022年,兩名施暴者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對此結果,王女士和家屬表示不滿,並對死因的修改感到震驚。相關機構在2020年曾將死因記載為「腦瘤」,後來又稱因誤讀醫療文件。2024年10月30日,衛生服務中心出具《情況說明》稱:「當時寫死亡推斷書時把診斷證明書中的腦疝看錯腦瘤,因此死亡推斷書種寫腦瘤。」

衛生服務中心出具《情況說明》更正死因。(大象新聞)

目前,該案的民事部分歷時六年,仍在重審中。王女士表示,弟弟生前有海綿狀血管瘤,但經過檢查對日常生活工作沒有影響,並透露弟弟組過樂隊,在學校教音樂課程,如不是被毆打,本可以正常生活。她又透露,為了幫弟弟討回公道,自己曾購買了一副冰棺放在家中凍屍,但30個月後,王女士最終還是沒能等來屍檢,最後選擇讓弟弟入土為安。

她堅信必須為弟弟討回公道,並表示不會放棄,因為「弟弟沒有了,父親也走了,丈夫堅持不下去選擇離婚,火鍋店也開不下去了」,她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