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孫小果」搶劫兼越獄殺人 竟獲准「紙面服刑」近日再審判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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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陝西「孫小果案」的主要涉案人員郭二娃(又名郭華建),三十多年前涉嫌持刀搶劫並逃跑,逍遙法外七年後才被捕但竟從看守所離奇脫逃,並因夥同他人殺害舉報人在此被捕,其後更被批准保外就開始「紙面服刑」,直至2020年被再次收監。近日,案件在陝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郭二娃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

1994年,郭二娃等人在甘泉縣道鎮路段實施了搶劫。(紅星新聞)

一審判決書顯示,郭二娃1975年出生,涉及搶劫罪、脫逃罪和故意殺人罪、行賄罪等四個罪名,另外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未認定。經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8月29日,郭二娃夥同他人預謀搶劫,從延安火車站乘坐榆林至西安的長途客車,行至甘泉縣道鎮路段時,在郭二娃指使下,郭二娃持刀、其他人持改錐,採用暴力手段對11名乘客實施搶劫,共搶得5000多元(人民幣,下同)、手錶兩隻、報時器一個,贓物價值100元。

其後,郭二娃等四人逃到山上對贓物進行分配,其中郭二娃分得贓款1300多元。甘泉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後於同月30日、31日將其他人拘捕,郭二娃潛逃。2001年6月13日,甘泉縣公安局在新疆警方配合下將郭抓捕歸案。

2001年6月13日被舉報後,郭二娃被拘捕歸案羈押於甘泉縣看守所,同年10月12日,郭二娃向看守所民警高某某提出去延安市辦事,並向高某某許以重金酬謝,高某某同意並讓郭二娃出所後,郭二娃乘機脫逃至新疆烏魯木齊市。

郭二娃得知舉報人是景某成後,開始打聽其下落並揚言要收拾他。2002年11月6日,景某成恰遇郭二娃等人,遭到辱罵、威脅、戳打,大腿部還被連捅三刀,刺破大血管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期間,郭二娃十分狂妄地說,景某成死了自己頂命。

郭二娃再次被捕後,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作出判決,郭二娃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不過2011年1月,郭二娃被批准保外就醫,此後開始「紙面服刑」,即是其被判刑18年卻服刑6年多就保外就醫,直至2020年4月,郭二娃才被收監。

判決書。(紅星新聞)

據《紅星新聞》報道,郭二娃「紙面服刑」一事,令到多名公職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他們分布於監獄、檢察院等單位,因受賄罪等被判刑一年半至五年半不等。

法院認為,郭二娃長期無視國法,1994年持械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後潛逃,2001年被舉報歸案後從羈押場所脫逃,2002年揚言並糾集他人在公共場所報復舉報人,致舉報人死亡,服刑期間不思悔改,以金錢開道,收買公職人員,紙面服刑,嚴重危害法治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法院稱,郭二娃目無法紀,對生命沒有敬畏之心,對法律沒有戒懼之心,對自己的罪行沒有悔改之心。郭二娃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程度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屬於罪大惡極且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應當予以嚴懲。郭二娃家屬雖代為補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5萬元,但不足以對郭二娃從輕處罰,應對其判處極刑,經依法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對於一審判決,被害人家屬姬艷花表示,刑事部分的判決是一個好的結果,但對於53020.5元的民事賠償數額不滿意,將會上訴。此外,接近郭二娃人士表示,郭二娃對於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將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