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余華英等「人販子」判死刑 最高法:拐賣兒童犯罪已呈零星態勢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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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內地積極打擊拐賣兒童罪案,法院依法從嚴懲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據最高人民法院周五(30日)消息,在各地黨委領導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其中,採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發案態勢。

最高法發布的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情況顯示,曾一度高發的拐賣兒童犯罪,自1992年以來,除1997至2000年出現短暫反彈之外,其餘年份一直呈下降趨勢。法院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對殺害、傷害、性侵、拐賣、虐待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絕不手軟。對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判處刑罰直至死刑,絕不姑息。

據介紹,人民法院對拐賣9名兒童的張某平、周某平和拐賣17名兒童的余某英(即余華英)等「人販子」,對「姐弟墜亡案」的張某、葉某塵,對假借戀愛性侵多名幼女的倪某群,對線上「隔空猥褻」線下威逼強奸的王某山、孫某昌等依法判處死刑,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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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二審庭審現場。(央視影片截圖)

同時,人民法院依法落實從業禁止,從源頭上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被害人權益保護,高度關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實體權益、訴訟權利、隱私保護和心理健康等問題。對心理出現異常尤其是受到性侵害的被害人,積極進行心理疏導和幹預,引導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