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婚內強姦」被羈押285天 獲不起訴後申請國家賠償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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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因「婚內強姦」被羈押285天後獲不起訴,申請33萬國家賠償5月29日下午,河南省濮陽縣40歲男子尹某在律師陪同下,向濮陽縣人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33萬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並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此前,尹某因涉嫌「婚內強姦」被羈押285天,後因證據不足,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報道指,尹某是濮陽縣徐鎮鎮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程度。2023年8月18日,尹某被濮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31日經檢察院批准逮捕。警方認定,尹某與妻子武某因感情不和分居,武某提出離婚。2023年7月26日,尹某在濮陽縣龍城國際東區家中涉嫌對武某實施強姦。案件於2023年10月移送檢察院起訴,11月提起公訴,但因證據不足,檢察院於2024年7月1日撤回起訴。最終,濮陽縣檢察院於2023年7月31日作出不起訴決定,尹某於2024年5月28日取保候審,同年5月29日從看守所釋放。

尹某表示:「我被關押了285天,不能白白受這冤屈。時隔一年,我正式申請國家賠償。」據悉,尹某與武某於2012年經人介紹相識,次年結婚,育有三名子女。夫妻倆雖常有矛盾,但婚姻維持至2023年。武某曾於2023年3月向濮陽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稱尹某長期家暴,包括懷孕期間毆打及故意撞擊其車輛等行為。尹某則否認家暴,稱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法院一審及二審均判決不準離婚。

2023年7月18日,武某報案稱尹某在家中對其實施「婚內強姦」。武某表示,事發時她不知尹某在房內,稱其拍攝了自己的裸照並有暴力行為。尹某姐姐則稱,尹某當天僅是去縣城家中看孩子,否認強姦指控。一段影片顯示,尹某與武某在床上發生爭執,武某要求其放手。

尹某透露,2023年4月,他在看守所內與武某達成離婚協議,縣城房產歸武某,9歲長女由武某撫養,7歲兒子和3歲幼女由尹某撫養。出獄後,雙方再無聯繫。對於武某的家暴指控,尹某堅稱自己無家暴行為,認為武某多次報警是為了阻止他回家。內媒嘗試聯繫武某核實情況,但其電話未能接通。

據尹某表示,武某未對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提出申訴。尹某認為,285天的羈押對其生活造成重大影響,堅持要求國家賠償33萬元,並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目前,濮陽縣人民檢察院已接收其賠償申請,案件進展有待進一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