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審判工作意見 強化涉台審判、反制裁反長臂管轄司法布局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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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7月14日公布《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內容明確提出「加強涉外和涉港澳台審判工作」,其中包括「加強涉台司法工作」,並強調要「深化兩岸融合發展」。該文件實際發布日期為今年2月8日,但直到7月才對外公布。

據央視報道,該份意見指出,法院審判要「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並落實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及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意見強調,對於「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涉黑涉惡、涉槍涉爆、故意殺人、製毒販毒、個人極端等重大惡性犯罪,以及電信網路詐騙、網路暴力等社會關注的案件,要依法嚴懲。

文件並未具體說明「加強涉台司法工作」的操作細節,但強調將加強涉外與涉港澳台的審判體系建設。其中包括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交流合作、強化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此外,文件提出要加強最高人民法院與重點地區的國際商事審判工作,完善與國際商事調解、仲裁的銜接機制,推動中國成為「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優選地」。同時,還要完善海事審判工作,合理布局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強化對中國海洋權益的司法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還強調,要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的司法措施,以及健全海外利益司法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