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內地男用「水下推進器」偷渡澳門 被海關截獲判刑4個月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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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一名36歲男子,企圖用「水下推進器」偷渡至澳門,被澳門海關截獲,獲刑4個月。
案發於周三(8月27日)凌晨,澳門海關接獲武警珠海支隊通報,發現一名可疑人士向蓮花海濱大馬路對開海面方向游去,懷疑開展非法入境活動。
澳門海關隨即透過海域智能監控系統鎖定目標人士,並調度巡邏快艇、巡邏關員及無人機隊到場堵截,於上述海面截獲該名人士及用作偷渡的水下推進器,並帶返海關作進一步調查。
涉案男子為36歲內地居民,正處於被禁止入境澳門期間,涉嫌觸犯「不經出入境管控入境」罪,澳門海關將上述人士移交司法機關審理,經司法機關審理後,判處涉案男子4個月徒刑,並即時移送路環懲教管理局執行。